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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报 头版】“160元”带来的新变革

南昌县斗门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后首次分红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18 人次     作者: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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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报 头版 2018.01.20
南昌晚报09版 2018.01.22

南昌一套每日新闻 2018.01.21

南昌新闻网2018.01.20)

1月19日,对南昌县莲塘镇斗门村2457名村民而言,意义非凡。2017年3月,斗门村完成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2457名村民成为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而今,第一次分红工作开始了。

“钱虽然不多,可原来从没有过。”站在最前排的村民姚华笑逐颜开,160元,这是他第一次从斗门村的集体收益中拿到的分红。

2015年,我省确定109个村组为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斗门村就是其中之一。该村是莲塘镇城中村,经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为一栋商贸大楼和54间沿街店铺。村委会委托南昌县农业局找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量化,总值为1704.21万元,并以这些资产组建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合作社股东共同享有对这笔资产的占有权和收益分配权。资产怎么管理,由“股民”说了算。

2017年1月6日,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召开。股东代表一致通过了收益分配方案:第一,村委会正常开支;第二,提取全年收入的10%作为公积公益金,用于村集体事业发展;第三,提取全年收入的30%,为年满60岁的合作社股东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第四,多余部分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据统计,截至目前,合作社总股份为3000股,其中个人股2457股,集体股543股。此次分红,将多出来的48万多元分摊到每位“股民”手中,人均160元。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每一名村民都能成为合作社的股东。斗门村党支部书记姚福庭说:“股东资格界定是这次改革中最大的难点。”为此,村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后多次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商讨。最终,在充分采纳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股东资格界定“9允许7不享受”原则。

斗门村村委会主任徐良平说:“这个原则还是非常公平公正的。比如说,党支部书记姚福庭就被排除在外了,因为他是行政单位人员,‘7不享受’里第5条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高林福 首席记者 徐景 实习生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