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安委会部署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8-00250 | 生成日期 | 2018-01-11 | 公开日期 | 2018-01-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加强我县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南昌县安委会要求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县政府有关部门一要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落实电动车生产环节的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的电动车生产。同时,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二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三要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组织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