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廉政微讲堂(第一期)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8-00249 | 生成日期 | 2018-01-11 | 公开日期 | 2018-01-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案情通报〗
关于我县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
通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广福镇广福街道居民委员会主任罗春芳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问题。罗春芳任广福镇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期间,2014年至2016年广福镇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以岗位补贴、早餐补贴、节假日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43000余元,其本人领取17760元。同时广福镇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公款吃喝共计6100余元。2017年11月20日广福镇纪委给予罗春芳党内警告处分。
2.东新乡卫生院院长黎友发公款送礼问题。黎友发任黄马乡卫生院院长期间,2013至2014年多次购买茶叶赠送亲朋好友,事后在单位报帐9000余元。2017年12月18日县纪委给予黎友发党内警告处分。
3.向塘镇新村村委会副书记、主任胡菊根、村党总支委员罗新华公款吃喝问题。向塘镇新村2013年至2014年在外用餐及烟酒等招待费用38000余元,并以多张连号发票在村帐上报销。胡菊根作为村委会副书记、主任,负有直接责任。罗新华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9日向塘镇纪委给予胡菊根党内警告处分,对罗新华进行诫勉谈话。
4.广福镇新农村办副主任黎志坚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5月,黎志坚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5600余元,并将单位公务油卡油款套现37000余元占为己有。2017年12月18日县纪委给予黎志坚开除党籍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持续发力加压,紧盯隐形变异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埋头苦干。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问责追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纠正“四风”不实、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必须一查到底。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一并追究,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震慑、实现长效。
三 江 镇 纪 委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