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南新城派出所迅速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
时间:2018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8-00171 | 生成日期 | 2018-01-06 | 公开日期 | 2018-01-0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县局紧急召开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会议后,昌南新城派出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传达会议精神,组织警力对辖区进行检查,成功查处一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行政拘留一人。
2018年1月5日,昌南新城派出所民警郑学松、袁安按照派出所统一部署,对辖区烟花爆竹店进行清查,当检查到幸福时光商业街一烟花爆竹店时,在该店货架上发现老板向某拿不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称证件放在家中,但是营业执照在店里,民警检查营业执照发现,办证时间为2015年7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营业执照办证之前办理的,且该证有限期为二年,民警断定该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经过期,待向某从家中拿着证件来后,其证件在2017年6月已经过期了。民警依法扣押了店内的烟花爆竹,并传唤向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向某如实交代了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目前,经县局批注,对向某行政拘留并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