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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设计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字体: ] 浏览次数:17

信息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7-12-26 公开日期 2017-12-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设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昌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5600万元,
2.2招标范围: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设计的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3建设地点:南昌县红旗联圩涝区、蒋巷联圩涝区及抚西抚支堤涝区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设计标段包含14座新建泵站。
    2.5设计完成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满足上级部门的进度规定,具体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确定),并确保通过项目审查,然后依据项目实施进程完成相应的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由设计单位派员驻工地提供全程设计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1227日起至2018116日在南昌县公共资源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7930分,地点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发布在南昌县公共资源网站上,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收集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8. 联系方式 
      人:南昌县水务局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7352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0791-8387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