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微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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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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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微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5297380(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91-85297380
通讯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
邮 编:330200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饲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鑫维大道198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微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鑫维大道198号,租赁南昌柯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5427平方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5°53′8.25″,纬度28°32′17.18″。项目主要以豆柏、麦芽粉、麦芽糖浆、豆油、蛋白胨、葡萄糖等为原材料,通过菌种制备、液体发酵培养、稀释、混料、发酵、烘干、冷却、粉碎、打包等工序制成豆柏发酵饲料;以豆柏、花生枯、鱼粉、钙粉、豆油等为原材料,通过投料初筛、混料、包装等工序制成猪用浓缩饲料。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2、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及发酵废气,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确保外排发酵废气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热风炉烟气中粉尘、烟气黑度等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水及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和沉淀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小蓝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弃包装袋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收集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