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食品小作坊等“四小”行业登记备案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12340 | 生成日期 | 2017-12-22 | 公开日期 | 2017-1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巷办发[2017]158号
关于明确食品小作坊等“四小”行业登记备案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镇办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依据南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行政审批局运行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南政办字[2017]5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镇食品小作坊等“四小”行业登记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分工
1.食品小作坊登记、变更、注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变更、注销和食品小摊贩备案、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台账统计。
责任领导:涂建明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卢菊根、王自强
2.“四小”行业登记备案材料书面(现场)审核
责任领导:应晓勇、涂建明
责任单位: 食安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
责 任 人:王自强、卢菊根、各村(居)食安员
3.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
责任领导:孙光宇
责任单位:蒋巷中心卫生院
责 任 人:熊科文
4.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区域划定
责任领导:程华
责任单位:综管办、城管中队
责 任 人:万长鹏、杨爱龙
5.宣传督查工作
责任领导:应晓勇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监蒋巷分局、各村(居)
责 任 人:王自强、吴鑫、各村(居)食安员
二、具体工作内容
1.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软、硬件设施、专职人员开展“四小”行业登记备案工作,并向申请人提供办证指南、空白申请表格,对申请人的书面材料予以审核,并做好台账。
2.食安办应组织各村(居)食安员进行业务培训。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少于2名。
3.蒋巷中心卫生院应对“四小”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合格的为其办理健康证明。
4.综管办、城管中队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小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划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小摊贩经营,并进行规范管理。经营地点摊位的分配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报镇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5.各村(居)食安员要加大对辖区内“四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力度,督促其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从业登记。一旦发现无证从业人员,应及时上报镇食安办,由食安办会同市监蒋巷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