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信息索引号 A20/2017-12029 生成日期 2017-12-21 公开日期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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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县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加强敬老院管理和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双拥工作;妥善搞好安置军队移交地方的军休干部,协调安置退役士兵、士官和复员干部,切实保障灾民和贫困户的救灾救济工作;做好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会选举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社团的清理整顿,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注销、撤销工作;履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审批行政区划变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的进程,改善社会福利设施,实施社区服务网络化建设;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婚姻管理;收容遣送,慈善、老龄、福彩、殡葬、孤儿、农村“两老”人员补助等25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南昌县民政局本级,南昌县殡葬管理所,南昌县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408.5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408.5万元,较上年减少4.4%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08.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440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408.5   万元,较上年减少4.4%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12.7万元,占20.7%;项目支出 3495.8万元,占7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4.7万元,决算数为 4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9.5万元,决算数为4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万元,决算数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780.8万元,较上年增长59.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4万元,较上年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6.7万元,较上年减少39.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革,转到社保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 16.9 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5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的/%,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5.1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11.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4.6万元,较上年增加26.2%,主要原因是:新建下属单位南昌县社会福利院正式投入办公,运行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含局机关及两个下属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有:

  1. < > < > < >退役士兵安置方面,该项目属于社会发展性项目,项目实施所投入的经费属社会保障资金,用于保障全县退役士兵的基本待遇和合法权益。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资金保障。2016年县本级退役士兵安置实际到位资金为613.96万元,实际支出为609.83万元,当年结转资金为4.13万元,由于少数退役士兵没来报到、报到材料不全、联系不上等个人因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发放。该项目已开展绩效评价,且评价结果为“优”。

     

    社会救助方面,社会救助有利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2016年县本级医疗救助到位资金为350万元,县本级实际支出为350万元。201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县本级到位资金为2943万元,县本级实际支出为2943万元2016年县本级农村五保供养到位资金为900万元,县本级实际支出为900万元社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由县民政局核准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或银行个人账户发放给救助对象。实施社会救助工作,对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健康的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老龄办高龄补贴方面,2016年度,南昌县的高龄老人有万余人,共发放244652人次,总计发放金额为2220.484万元。发放经费列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先行发放。经费来源是8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按4:6比例核拨。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核拨。根据南民字[2016]36号《关于要求解决全县高龄老人重阳节慰问经费的请示》的文件要求:凡有南昌县户籍,已享受高龄生活补贴的人均可发放重阳节高龄老人慰问金。发放分二个标准:80-99周岁老人800元/人;100周岁以上老人1200元/人。2016年重阳节,南昌县的高龄老人有二万余人,共发放21028人,总计发放金额为1683.52万元。发放经费由县财政支付,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每位高龄老人。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是一项惠及百姓的举措,重阳节慰问金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氛围。

     

     

  2.  

  3.  

  4. 第三部分  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5.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南昌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