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法院编外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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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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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南昌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管理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33人,合同制司法警察(男)5人,合同制司法警察(女)1人,合同制司法技术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司法警察岗要求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其他岗位不限。
3、学历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年龄18-30周岁,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式:年满18周岁指1999年12月18日(含)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有较强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具有法律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纸质版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还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开考比例为1.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
各岗位考试方式如下: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50%)+技能测试(50%)+考察”三个环节;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考试分为“笔试(50%)+体能测试(50%)+考察”三个环节;合同制司法技术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考察”两个环节。
各环节考试内容如下: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经济管理、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时限9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对书记员岗考生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内容为打字速度测试。测试系统默认输入法为搜狗拼音和极品五笔输入法,允许自带键盘和输入法安装程序。
3、体能测试:司法警察岗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3。其中,男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4、考察: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进入考察环节(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其中合同制书记员为N+3;合同制司法警察(男)为N+2;合同制司法警察(女)和合同制司法技术人员为N+1。最后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N(实际招聘人数)名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考核期2个月期间工资2000元/月。考核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791-85712813。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365娱乐场体育投注网站公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县法院85718257。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 2017年南昌县法院编外司法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