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7-07272 生成日期 2017-11-13 公开日期 2017-11-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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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上级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和对策;

3.组织开展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全县消防工作;

7.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8.负责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工作;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公安局现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有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水上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等12个内设机构。设看守所、拘留所。县局派出机构为莲塘、银三角、澄碧湖、昌南新城、新联、八一、小蓝、东新、富山、岗上、杨村、向塘、广福、三江、黄马、武阳、塔城、幽兰、泾口、塘南、五星、蒋巷、南新23个派出所。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763人,年末实有人数870人,其中在职747人,退休12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6988.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552.78万元,较上年增长28%;本年收入合计23436万元,较上年增长42.7%,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车改,增拨车贴;增加了乡镇补贴,提高了警衔津贴,调整了阳光津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729.2万元,占93%;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706.8万元,占 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6988.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230.36万元,较上年增长26%,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贴、乡镇补贴、警衔津贴、阳光津贴;年末结转和结余4758.42万元,较上年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年末非税收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38.04万元,占60%;项目支出8792.32万元,占4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57.7万元,决算数为2058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车贴、乡镇补贴、警衔津贴、阳光津贴。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31万元,决算数为13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37.87万元,决算数为187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7万元,决算数为7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88万元,决算数为1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5万元,决算数为29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8098.2万元,较上年增长3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车贴、乡镇补贴、警衔津贴、阳光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68万元,较上年下降31%,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致使车辆运行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68.7万元,较上年增长92%,主要原因:发放了2016年度文明奖,2015年综治奖、节能奖基数提高;其他资本性支出290.62万元,较上年降7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采购大型设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5.3万元,决算数为586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万元,决算数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8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3.3万元,决算数为574.61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88.68万元。其中:办公费254.56万元,印刷费2.77万元,咨询费19.65万元,水费20.61万元,电费215.44万元,邮电费81.8万元,取暖费0.32万元;物业管理费63.94万元;差旅费103.55万元;维修费81.31万元;租赁费23.67万元;会议费2.19万元;培训费46.32万元;接待费10.38万元;专用材料费34万元;被装购置费86.42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福利费0.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9万元,其他费用41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三个,共计1893万元。其中协警员办公经费366万元、禁毒经费527万元、汇仁大道西沿工程新增电警、卡口、信号灯、标志、标线100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南昌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