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南昌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阶段性小结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18 人次     作者:县委宣传部
[字体: ]      【打印本页】

  根据省市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继续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环节进行部署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进展:

  1、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目前,我辖区内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家。分别为江西奇而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鑫隆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西中天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南昌市康尔聪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巨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企业均取得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并在有效期内;

  我局通过QQ平台、微信平台及实地检查等形式,持续宣传和贯彻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求企业认真排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和虚假宣传。同时要求企业在开展会议营销和市场推广中不的夸大产品适应范围,等不能出现功效宣传。

  2、多环节联合,形成联动。

  充分发挥各环节的力量,市场流通监管、广告宣传监管等形成合力,让保健食品从出厂,到市场流通,再到市场推广都不出现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

  1、我局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整治。特别是加强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我局每年3月份对淘宝网上的商品宣传进行拉网式的检查,2015年-2017年先后查处南昌蕊容贸易有限公司在网上宣传的化妆品涉嫌虚假宣传,南昌明路途商贸有限公司其网店销售的“变焦头灯”、南昌幸福时光商贸有限公司,其在淘宝网销售的“云蕾涤棉围裙”、南昌康美婷保健品有限公司,其在淘宝网销售的复真减肥胶囊等涉嫌违法广告共35条,都做了责令改正或纳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等处罚。

  2、集中整治县广播、电视台、报纸、期刊杂志媒介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现象。

  我局从2015年起,一直在国家工商局的国家网站监测平台的江西广告监管系统监测南昌县电视台。在2017年1月监测到播出了一条益视康眼镜涉嫌违法广告,我局立即责令他们停播。

  3、监督检查企业产品包装等广告。

  每年7月份对企业产品包装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017年3月23日检查发现南昌康达调味食品厂的产品外包装标签涉嫌虚假宣传,我局进行立案,并做出罚款处理。

  三、存在问题:

  1、各部门沟通不够,未真正形成合力。自本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各部门之间没有通畅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

  2、宣传贯彻不够,未完全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现在欺诈和虚假宣传形式多样,有的还很隐蔽,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线索。

  四、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深入检查,加强联系,联合作战,使本次行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