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会议制度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0908 | 生成日期 | 2017-10-30 | 公开日期 | 2017-10-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规范我局会议组织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科学决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一)局党组会
(二)局党组沟通会
(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四)局务会
(五)财政所长会
(六)党员大会
(七)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二、会议原则
(一)高效原则
会议前,有关会议者要对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正式会议召开时,可以充分表达观点,但应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决”,提高会议效率,从而达到会议效果。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有关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本着集思广益的原则,鼓励与会者充分参与讨论,最后将集体意见集中在一起,形成会议共识。
(三)保密原则
对会议涉及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研究人事方面、重要资金安排等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组织同意,不得对会议以外的人员泄漏会议内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党组按照规定处理。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一)局党组会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根据需要,吸收党组书记指定的人员列席会议。
(二)局党组沟通会
党组沟通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
(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出席人员为党组成员,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四)局务会
局务会由局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及局机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财政所所长。
(五)财政所长会
财政所长会由局长主持,出席人员为各乡镇财政所所长。
(六)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由局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支委成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吸收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七)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局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四、会议时间
(一)局党组会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星期五下午),必要时由局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二)局党组沟通会
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
(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根据局党组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四)局务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月初),遇有重要情况由局长临时决定召开。
(五)财政所长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中旬),遇有重要情况由局长临时决定召开。
(六)党员大会
根据党组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七)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1月、4月、7月、10月),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会议内容
(一)局党组会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讨论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班子建设和廉洁建设等重要问题。
3.讨论决定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奖励处分等问题。
4.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的汇报。
5.研究讨论重大财政资金事项。
6.研究讨论局财务经费5000元及以上列支事项。
7.其他需要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局党组沟通会
1.通报一周以来所参加的会议精神以及会议形成的决议。
2.沟通本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主要学习: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局务会
1.传达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财税政策的精神。
2.讨论研究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调整、工作计划和重要的会议材料。
3.讨论出台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规定和重要的增收节支措施。
4.听取有关科室、财政所工作汇报。
5.讨论决定有关财政预算、财务支出、财政收入等业务问题。
6.需要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五)财政所长会
1. 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讨论乡镇财政工作计划和全局性的重要规章,研究落实乡镇重大财政业务活动。
3.通报部署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宜。
4.听取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工作汇报。
5.需要财政所长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六)党员大会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通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党代表。
5.讨论决定其它需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传达布置局行政事务的决定。
3.进行有关工作动员。
4.听取工作进展汇报。
5.进行半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六、会议组织实施
(一)定期召开,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现场、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会场音响、投影、会标等工作。
(二)议题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准备相关资料、议题说明、回答领导询问。
七、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中心)、财政所需要提请由局务会、财政所长会研究讨论的事项,经分管局长审定,并报局长同意后,送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
(二)局办公室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及内容提前通知各参会单位,各参会单位对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应提前进行认真准备。汇报讨论过程中应做到文字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三)局务会议、财政所长会议、党员大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实行签到制度。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确保会议正常召开。会议期间,不准随意走动、中途离开、查看手机、低声交谈,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召集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并及时向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局办公室定期将参会情况在全局范围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