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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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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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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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城乡居民:
南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参保、续保正式启动,为方便广大居民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政策,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具有本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本县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学生。
二、办理城乡居民参(续)保流程:
(一)申请办理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个人因特殊原因可延迟至2018年3月31号, 2018年1月至3月期间参(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缴费次日起)。
(二)城乡居民首次参保
1、农村居民由所在村委会统一组织参保;
2、城镇居民在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
3、所需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一张;③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暂住证或用人单位及乡镇(街道)的证明。
(三)城乡居民续保
1、农村居民由所在村委会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2、城镇居民持医保卡到农业银行网点缴费;
(四)特殊人群参保
特殊人群范围: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3、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5、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6、重点优抚对象;7、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城镇“三无”对象;9、孤儿;1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1、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 老年人;12、农村独生子女户及二女户。
续保方式:⑴ 1-10类免缴人员由民政部门统一续保;⑵70周岁以上(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 老年人,带户口簿及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所、医保所进行参保登记(年检);⑶农村独生子女户及二女户由县卫计委确定好名单,分发到户籍所在地医保所进行参保登记。
(五)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六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外地转入人员参保
外地转入人员可在原参保地停保后三个月之内到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 2018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
2018年缴费金额对照表 |
|||
序号 |
缴费人员类型 |
缴费标准 |
应缴金额 |
1 |
2016、2017年已缴费人员 |
1、补缴2017年医保费用30元;2、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 |
210元 |
2 |
2016、2017年应缴未缴人员 |
1、补缴2016年医保费用150元,2017年医保费用180元;2、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 |
510元 |
3 |
2016、2017年免缴,2018年应缴人员 |
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 |
180元 |
4 |
2016年已缴,2017、2018年应缴人员 |
1、补缴2016年医保费用30元,补缴2017年医保费用180元;2、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 |
390元 |
5 |
2016、2017年已缴,2018年免缴人员 |
补缴2017年医保费用30元 |
30元 |
6 |
2016年免缴,2017、2018年应缴人员 |
1、补缴2017年医保费用180元;2、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 |
360元 |
7 |
2016年应缴未缴,2017、2018年免缴人员 |
补缴2016年150元 |
150 |
备注:成年人、未成年人均按此标准执行 |
南新:85881596 黄马:85023636 八一:85811508 塔城:85790308
蒋巷:85872917 三江:85101879 莲塘:85712717 富山:85774011
幽兰:85131188 广福:85082000 武阳:85011292 银湖:85733016
塘南:87634004 向塘:85033089 东新:85778885
泾口:85912585 冈上:85181168 金湖:87317281
医保局业务大厅经办电话:85720297,城乡居民参、续保咨询电话:857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