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发改委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2160 | 生成日期 | 2017-10-25 | 公开日期 | 2017-10-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第2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省发改委颁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南昌县县城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有关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地点:澄湖戴斯酒店三楼第二会议室
二. 听证方案要点
(一)简化水价分类
为了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益和公平,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简化水价分类的要求,将我县目前五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基建、经营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三类水价比价关系为1:1.5 :5。
(二)阶梯水价拟定方案
1.居民用水基数:每户5人(含5人)以下居民一级用水量为30吨/月(含30吨);居民二级用水量为30-40吨/月(含40吨);居民三级用水量为41吨/月以上。
2.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增加用水基数5吨,居民凭户口本到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用水基数申报手续。
3.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在户表改造前,共用水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基础上加收0.01元/吨。
4.居民用水阶梯价格: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平均计算水价执行,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用水量实行1:1.5 :3的价格计算水费。
5.目前,我县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水为15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后,一级水价可覆盖98%以上的居民户。
6.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按照现行的《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超计划用水30%以内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1倍缴纳;
(2)超计划用水31%至50%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2倍缴纳;
(3)超计划用水51%至100%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3倍缴纳;
(4)超计划用水10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水价4倍缴纳。
(三)合理补偿供水成本,适当调整水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88】1810号)文件精神。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货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卷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货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我县城市供水主要靠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合理补偿供水成本,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由1.15元/吨上调0.40元/吨(含水资源费)。居民用水一级价格为1.55元/吨;居民阶梯用水1-3级接级差1:1.5:3计算价格;非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基建及经营行业用水)其价格由原来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的1.3元/吨,基建及经营行业用水的 1.65元/吨统一上调至 2.33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原来的4.50元/吨上调至7.75元/吨。
方案二:现将居民用水价格由1.15元/吨上调0.50元/吨(含水资源费),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1.65元/吨,居民阶梯用水1-3级接级差1:1.5:3计算价格;非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基建及经营行业用水)由原来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的1.30元/吨、基建及经营行业用水的1.65元/吨统一上调至2.48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原来的4.5元/吨上调至8.25元/吨。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由南昌县消费者协会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了16名消费者参加听证会分别为:
居民代表:冼艳涛、罗旭辉、胡伟、赵莲萍、刘小风、喻加云、熊辉兰、张武
非居民代表:
(1)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万国华
(2)江西卫生职业学校 余国庆
(3)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胡宝龙
(4)江西大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蔡声势
(5)南昌县国税局 涂松林
(6)澄湖戴斯酒店 冯剑辉
(7)江西鑫勤物业有限公司 姜晋
(8)怡芳美容院 姚晓燕
(三)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
1.县人大代表:王爱珠、李云霞
2.县政协委员:罗宏、罗曙光
3.县政府法制办:李淑彬
4.县财政局:赵亚明
以上共22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本次听证会。
四.听证人名单
我委指定陶宣华、章玉莲、陈燕莲、涂强四位同志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南昌县发改委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