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县2017年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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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A20/2017-12431 | 生成日期 | 2017-09-08 | 公开日期 | 2017-09-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南政办发〔2017〕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县2017年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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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
南昌县2017年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是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7年中元节将至,为了加强全县中元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我县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4〕23号),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4〕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洪府厅〔2013〕11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以“低碳祭扫、平安中元”为主题的文明祭扫活动,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加强管理、通力合作,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文明祭扫成果,摒弃传统的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中元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物祭扫转向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南昌县2017年中元节期间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委、县卫计委、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网格管理中心及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把做好中元节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2.加大宣传报导。以“低碳祭扫、平安中元”为主题,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专栏、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助长迷信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群众使用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特别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引领者,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引导工作。做到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祭祀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3.开展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祭扫用品的作坊、摊位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同时对县殡仪馆内公墓、骨灰堂、各村级骨灰堂等重点祭扫场所要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日—5日6:30—18:00。
五、责任分工
1.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重点抓好本辖区内街道、公路、河流两侧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等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县中元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加强对县殡仪馆的中元节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
3.县委宣传部:中元节前组织协调县新闻媒体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专栏等渠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文明祭扫规定、交通路线安排等相关信息。要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通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要宣传在南昌县公墓区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祭品、销售祭品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4.县文明办: 8月30日之前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于民。
5.县直机关工委:8月30日之前,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各卡点、县殡仪馆内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协调全县中元节期间祭扫路线指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重点是对进入南昌县公墓区机动车辆的引导、疏导工作,具体线路为: 机动车辆从105国道经翠林南路至九三三处进入县殡仪馆,然后从向塘镇荆山村、翠林村出殡仪馆,形成单循环(附草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制定路线指示牌,安排人员在沿途关键卡口指挥车辆进入县殡仪馆,保障道路顺畅。
8.县财政局:做好中元节期间文明祭扫经费保障工作。
9.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强全县殡葬祭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县殡葬祭品市场治理工作,重点是查处县殡仪馆周边及县城莲塘镇销售的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10.县城管委:加强巡管,对县城范围内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进行坚决取缔,要特别做好对澄碧湖四周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理工作,同时安排人员在县殡仪馆内外收缴祭品、换取绢花和维持秩序。
11.县卫计委:安排专人在县殡仪馆做好群众祭扫现场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制定中元节紧急救护工作预案。
1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县殡仪馆做好防火工作,及时扑灭因祭扫引发的火灾。
13.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国道上的大巴车辆安全运营秩序,协助交警维持道路上的车辆交通安全。
14.县网格管理中心:利用“民情连心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将“低碳祭扫、平安中元”作为连心服务群众的集中活动日宣传主题。
15.莲塘镇: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对南莲社区(原县染织厂)中元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组织宣传工作。
16.向塘镇:履行好属地责任,并协调县殡仪馆周边企业(搅拌站、海螺水泥厂)生产安排工作;做好县殡仪馆周边荆山村、翠林村的禁燃、禁鞭、禁售村民宣传工作,保障进入南昌县公墓区车辆顺利通行;清扫九三三处至县殡仪馆大门口道路,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17.银三角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做好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消防、环境整治、文明祭扫等工作,安排城管人员协助交警做好道路的疏通管理工作。
18.县殡葬管理所:县殡葬管理所要提前谋划,提前做好文明祭扫活动工作方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一切责任事故,在殡仪馆内利用电子屏进行活动宣传,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树立安全意识,完善保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元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中元节祭扫安全有序。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职责,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现场。
3.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意识。各单位要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目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要开通咨询电话(85721008、85702027),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投诉、求助、建议等事项。
附件:1.南昌县公墓区现场值勤巡守方案
2.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3.中元节祭扫线路示意图
附件1:
南昌县公墓区现场值勤巡守方案
为使中元节期间南昌县公墓区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销售鞭炮和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禁止在墓区燃放鞭炮,禁止在墓区焚烧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指挥长的南昌县公墓区现场调度指挥部,县政府办邹建勇、县民政局局长毛爱凤、县公安局副局长洪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龚良玉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城管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卫计委、县交通局、莲塘镇、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交通指挥组、安全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指挥调度室设在县殡葬管理所二楼会议室,现场值勤巡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日6:30—18:00均需在现场值守。
二、具体安排
为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拟采用疏堵结合方式,安排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乡镇等单位人员在各重要路口、区域分段设卡进行检查,疏通道路,维持车辆和人员安全,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执勤”袖章,悬挂工作人员的标志。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邹建勇、县民政局长毛爱凤共同负责,主要负责各组之间协调、人员调动,布置各组工作任务,督查各组人员到位情况。
(二)交通指挥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龚良玉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中元节期间交通工作方案、机动车进入南昌县公墓区路线指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进入南昌县公墓区机动车畅通无阻、安全有序。在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路口、荆山村涂家村小组路口、南莲社区(原县染织厂)丁字路口、武警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九三三处路口、殡仪馆大门口设置执勤点。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路口:安排交警 2名,县交通局人员1名。
2.荆山村涂家村小组路口:安排交警2名, 县交通局人员1名。
3.南莲社区(原县染织厂)丁字路口: 安排交警2名, 县交通局人员1名。
4.武警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安排交警2名;
5.九三三处路口:安排交警2名。
6.县殡仪馆大门口:安排交警2名,县民政局人员2名。
(三)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副局长洪龙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委、县民政局、县卫计委、莲塘镇、向塘镇、银三角管委会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中元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维护各重点路口、重点区域、县殡仪馆墓区内正常的祭扫秩序,禁止鞭炮和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流入墓区,将群众的鞭炮和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换成绢花,对墓区内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规范停放。在相关地点设置执勤点,保证人员的安全。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路口:安排治安警力2名,银三角管委会2名;
2.荆山村涂家村小组路口:安排治安警力2名, 向塘镇2名;
3.南莲社区(原县染织厂)丁字路口: 安排治安警力2名,莲塘镇2名,向塘镇2名;
4.县殡仪馆南面墓区门口:安排城管4名,县民政局3名;
5.县殡仪馆北面墓区门口:安排城管4名,县民政局3名;
6.县殡仪馆特区墓门口:安排城管4名,县民政局3名;
7.骨灰堂门口: 安排城管2名,县民政局3名;
8.县染织厂周边的区域:安排莲塘镇2名,向塘镇2名;
9.县殡葬管理所内:安排治安警力5名,卫生人员(医生和护士)2名。
10.县殡葬管理所围墙外区域:安排向塘镇10名。
(四)信息宣传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曾艳芳担任组长,成员由2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工作人员、1名县文明办工作人员、1名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2名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2名县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电视、网络、短信、专栏、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是铺张浪费、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对全县市民发放宣传单,在墓区内悬挂横幅、张帖标语。
(五)后勤保障组:县民政局副局长王志强担任组长,成员由1名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2名县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的后勤保障方案,为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附件2: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县在公墓区内开展的“禁鞭、禁燃、禁售”等三禁工作,在广大市民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文明祭扫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中元追思是传统习俗,在这缅怀故人的时节,为进一步树立文明新风,我们特倡议如下:
一、转变观念,绿色祭扫。树立低碳祭扫的观念,做到理性祭扫、节俭祭扫,破除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以种植纪念树、召开家庭追思会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缅怀亲人,树立文明城市社会新风。
二、作好表率,模范带头。全县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自觉做到“三禁”,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作好表率。
三、文明出行,遵守公德。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们提前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造成人流、车流拥堵。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主动礼让,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在公墓区祭扫要服从墓区管理,听从交管部门的安排,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追思故人,贵在心意。绿色祭扫,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和谐秀美的文明城!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