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5175 | 生成日期 | 2017-09-04 | 公开日期 | 2017-09-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 频率 | 备注 |
1 | (一)陈粮出库质量鉴定管理检查 | 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第十八条 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第七条 | 县粮食局 | 粮食承储及陈粮购买企业 | 1、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 2、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出库前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3、发现出库未经检验的粮食中有陈化粮。 4、明知是陈化粮仍未按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出库。 |
30% | 1-2次 | |
2 | (二)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检查 | 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 县粮食局 | 粮食承储及辖区内涉粮企业 | 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造成粮食污染。 | 30% | 1-2次 | |
3 | (三)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未建立经营台账,未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检查。 | 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第七条 | 县粮食局 | 粮食承储及辖区内涉粮企业 | 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2、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
30% | 1-2次 | |
4 | (四)违反粮食经营必要库存量制度检查 | 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第七条 | 县粮食局 | 辖区内涉粮企业 |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执行最高、最低库存量。 | 30% | 1-2次 | |
5 | (五)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检查 | 《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第十六条 | 县粮食局 | 粮食承储及辖区内涉粮企业 | 经营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 30% | 1-2次 | |
6 | (六)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 县粮食局 | 粮油承储企业 | 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 | 30% | 1-2次 | |
7 | (七)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必要仓储条件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 县粮食局 | 粮油承储企业 |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2、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3、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 30% | 1-2次 | |
8 | (八)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管理规定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 县粮食局 | 粮油承储企业 |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 | 30% | 1-2次 | |
9 | (九)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 县粮食局 | 粮油承储企业 | 未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 | 30% | 1-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