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安监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5307 | 生成日期 | 2017-08-15 | 公开日期 | 2017-08-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以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财行【2017】2号) 有关规定, 现将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三公经费”自查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根据南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设置的通知》 (南编发〔2004 〕 07 号) , 设立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行政执法工作部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 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 本县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本县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 规范性文件, 拟定本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 负责本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指导协调本县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 承担本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指导协调、 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 承担本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 属地原则, 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 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 承担本县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 使用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 经营企业, 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 经营、 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 经营、 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 经营、 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 负责非煤矿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 承担本县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 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和发布本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 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 使用情况。
(十) 负责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依法组织、 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考核工作。 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的安全培训、考核、 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 考核、发证工作,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 指导协调本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依法对本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 进行检测检验。 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安全评价、 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 组织研究拟定本县安全生产规划、 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协调有关部门、 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 承担本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办本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督促检查本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 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 承办本县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情况:纳入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 共计2个, 其中, 行政单位 1 个(机关本级)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个。 分别是: 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南昌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厦队。
二、 2016 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 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395.392038万元(财政拨款395.392038万元) 。 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395.392038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270.57764万元, 项目支出124.814398万元。
(二)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70.57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01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36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万元。 201 6年南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3475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 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3475万元, 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8.21364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136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 路桥费、 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2017年8月15日
附件:三公经费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