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乡东游村铿溪组太阳能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4602 | 生成日期 | 2017-07-21 | 公开日期 | 2017-07-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南农改办{2017}2号文件及东游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工程(塔城乡东游村铿溪组太阳能路灯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造价:塔城乡东游村铿溪组太阳能路灯项目,项目工程总价154395.14元(含税及设计、评审等费用)详见工程审核书。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业主单位:塔城乡东游村委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点整---2017年7月31日下午5点止(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濮先生 17379117922
3、报名地点:塔城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五、报名条件;
1、具有路灯安装资质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未到现场的还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我站报名,经审查合格才享有投标权。2、为维护会场秩序,只有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能进入会场,投标单位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会场。
五、投标者在投标现场上交一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中标者的押金作为合同保证金,现场转交业主单位,未中标者的押金当场如数退还,悔标者的押金没收,另行确定中标者。
六、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必须带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可提供扫描件)到开标现场验证后才可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未带全上述资料或验证不符,一律取消竞标资格,超过规定预定开标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投标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七、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且合同需交一份到乡公共资源交易站存档,如未按时签约则工程保证金按违约处理。另确定中标人,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工程款由乙方全额垫资,工程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后,待上级资金下拨后一次性付清。
九、中标者自始至终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没收质量保证金,并取消承建资格,先期所做的工程视情况酌情计价,甲方将另确定中标人。
十、中标者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自垫资金紧张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同进,该工程项目成员随时有权到现场督促施工,严把质量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无偿返工。
塔城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