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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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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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昌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迈进。一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县取消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10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两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并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二是对全县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环保、房管、市场监督等14个涉企收费单位在执行中央、省、市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刚成立的行政审批局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的指导。三是更新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对2016年6月公布的《南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南昌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南昌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并在县政府网、县财政局政务网、县发改委政务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