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时间:2017年06月10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6988 | 生成日期 | 2017-06-10 | 公开日期 | 2017-06-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全县各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
为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助力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节能责任。要增强能源资源紧缺的危机和忧患意识,自觉树立节能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争当节能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争做节能工作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让节能减排、低碳出行、节俭生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一份社会责任,一种社会公德。
二、加强节能创新。全县各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要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向科技要节约、向科技要效益,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
三、养成节能习惯。做到爱水、惜水、节水,加强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充分采用自然光照明,办公室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倡导践行“135”低碳出行,即1公里步行、3公里骑车、5公里乘公交,体验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
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大力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养成绿色消费习惯,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垃圾分类处理,便于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健康饮食,提倡“光盘”行为。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倡议就是承诺,承诺就是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美丽昌南,幸福家园”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昌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