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银三角2017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4620 | 生成日期 | 2017-05-31 | 公开日期 | 2017-05-3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银管发[2017]1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银三角2017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做好银三角2017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县银三角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银三角2017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和完善税收管理,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税源流失,保障地方税费收入,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促进银三角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现结合银三角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管委会主导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科学管税;形成管委会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税、制度保障、信息共享、协税护税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协税护税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税源控管。
二、组织领导
建立管委会、村(社区)二级协税护税工作网络体系,各单位行政主要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银三角管委会对辖区的协税护税具有统一的管理职权。管委会把税收征管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来抓,牢固树立“税源至上”的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税源的培育及防止税源流失工作中来,要把税收征管工作和管委会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实行领导责任制,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指标。
为加强对协税护税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管委会税收征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志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范浩然 党工委副书记(常务)
胡松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聂 勇 管委会副主任
胡 佳 管委会副主任
万志林 管委会综治专职副主任
唐国平 银三角派出所教导员
陈立杏 县国税税源管理科科长
胡小平 县地税莲塘分局银三角片区负责人
成 员:胡军伟 管委会综合办主任
衷 诚 管委会经发局局长
李启哲 管委会规建局局长
黄振中 管委会社发局局长
熊 辉 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况 飙 管委会纪检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衷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万玲姬、刘宇文、蔡文英、喻雁北、姚龙、熊新昊、漆辉蔚、陈超组成,全面负责协税护税协调工作。管委会协税办负责落实税源征收的组织计划、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考评奖惩;协税办熊辉、姚龙同志具体负责为企业及经营业户服务,宣传有关税法及税务方面知识,摸清经营业户底数,摸清招商资源底数,摸清招商对象的需求底数,摸清有证无证个体户底数,做好纳税情况记录,对新增企业户进行登记,对没及时办理纳税的企业户进行督导。李启哲、漆辉蔚、喻雁北同志负责掌握辖区内新成立的企业、不在本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情况和新办工程开工建设情况;衷诚、熊新昊同志负责对辖区内新的纳税户和纳税人定期拉网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上门服务;刘宇文、万玲姬、蔡文英同志负责对辖区内的基础税源户定期核对上交税款,每月和国地税协调税收征管情况;况飙、陈超同志负责对辖区协税护税工作督导;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协税护税的具体摸底工作、掌握经营业户底数及纳税情况、督促纳税人员及时纳税。
三、工作内容
(一)税法宣传。协调税务部门宣传、解释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人及公民税收法制观念。
(二)税源摸底。协调税务部门及时做好税源信息摸底工作,重点做好各类企业、重大项目、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个人房屋出租等相关税源信息的摸底工作。
(三)税源报告。建立新增税源报告制度,协税护税人员发现新增税源要及时登记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向辖区税务部门或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做好跟踪服务。
(四)严格执法。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依法从严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五)信息共享。建立涉税信息及案件查处共享机制,实现涉税信息共享。
(六)分析预测。主动掌握辖区内经济运行状况、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等相关数据,定期进行收入跟踪、分析预测,并上报分析报告。对大型项目资金投入、开工等情况进行前期跟踪。对企业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纳税进行跟踪服务、跟踪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七)联合检查。根据需求每季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抽查采用听取汇报、检查会计资料、核查税务申报记录等形式进行,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部门职责
(一)管委会财政局
1、承担协税护税的日常性工作。制定有关方案、组织会议召开等协调工作。
2、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票据领取和使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各种应税收入、支出的,应要求其使用税务发票。
3、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收入(包括房屋出租收入)、财政性资金用于基建工程项目等税务部门在征管中难以控管和难以征缴的税收征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在拨付工程款项时,必须要求施工方提供税务部门发票(自开或代开),否则不予拨付工程款。
4、每月收集、传递各协税护税部门按工作职责报送的各种涉税信息和资料。
5、受理税务部门提出的其他涉税请求及协办事项。
(二)辖区国税局、地税局
1、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做好税法宣传工作。
2、相互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涉税信息沟通,定期进行涉税信息比对。
3、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涉税犯罪案件。
4、相互移送本单位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的税务案件相关材料,共同或协助查处。
5、提供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信息,税收入库信息,税收查补罚没入库信息;纳税检查中发现的假发票信息。
6、负责每月向管委会协税护税领导小组报送当月的纳税人完税情况。
(三)管委会经发局
1、负责定期向管委会协税护税办公室通报各类经营企业或个体户的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年检验照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2、协助和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对专业市场和专门行业的整顿治理工作。
3、为税务部门查询其他涉税信息提供便利。
4、负责向管委会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税务部门提供企业涉税信息;配合国、地税部门宣传税法,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企业税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做好企业税收分析预测,有效实现企业的税收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
(四)银三角派出所
1、支持和协助税务部门查处各种偷、抗、骗、欠税等违法行为。
2、积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维护税务执法安全,当税务部门在征收、检查纳税情况受到阻挠或遇到纳税人暴力抗税时,及时派员予以协助,并视情依法给予打击。
(五)各行政村、社区、其他相关单位
1、主动了解辖区内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2、积极组织村包组干部定期开展税源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向管委会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税务部门,提供排查出的辖区范围内未纳税税源信息。
3、良种场、种鸡场及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本方案及各自工作职责及时提供有关涉税信息,协助管委会、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激活税源。协税护税、培植税源是一项难度比较大的工作,需要管委会及村社、有关单位全体人员积极支持参与,管委会协税护税工作办公室制定税收征管责任制考核办法、协税护税工作制度和工作情况登记表等;管委会纪检部门建立每月检查和定期监督考核机制;管委会分管领导对协税护税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月的工作,部署下月的任务。
二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增加税源。在协税护税工作中,首先,协税办主动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和税务、工商部门,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主动上门请教,了解税收政策新动态,掌握税源新底数,确保区域税收在合法的范围内依法征收;其次,主动协调辖区企业,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及重点企业实行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完成税收的大户年终进行必要的鼓励,不断培植骨干税源,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引进税源,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为他们排忧解难;再次,主动联合税务部门,对个别纳税单位和个人,多次做工作仍不按时纳税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处罚,违法的协调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完善诚信服务机制,留住税源。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做好为企业、为辖区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减少企业外迁,留住税源;主动上门宣传税务法规和税务知识,让每个纳税人明白,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减少税源流失,增加税源;主动上门征收,对个别“钉子”户,反复登门,反复做工作,主动催交,主动征收,防止税源漏交,激活税源。及时掌握税收变化动向,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实现政府税收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