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7-08301 | 生成日期 | 2017-05-19 | 公开日期 | 2017-05-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公益广告播放刊载工作,使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公益广告播放刊载工作的通知》南创办字〔2016〕9号的统一部署,落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要求,结合省、市文明创建相关考核要求和标准,现将有关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主题
公益广告,主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含“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五大发展理念、脱贫攻坚等方面,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普及,进而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文明网首页“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专栏,下载地址:http://www.wenming.cn/。点击“下载”可以打包下载“网发作品”和“围挡作品”)
二、工作范围和标准
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实地考察标准,明确公益广告的覆盖范围和标准,在2017年5月27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具体如下:
(一)互联网类
向塘镇政务网及镇属单位的政府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明创建办
(二)新媒体类(微信)
向塘镇发布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号,各单位、部门和群团组织已开通使用的微信公众号,要在栏目固定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每期刊播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组宣办、文明办
(三)社会媒介
1.公交车、公交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在车体及车体显示屏、站台及站台橱窗广告、LED屏刊播公益广告,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交管站、城管
2.主城出入口、城区重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两旁户外广告牌;城区沿街商铺LED屏;广场、公园;主要街道;建成区的背街小巷、各社区的小区、楼栋。做到范围全覆盖,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城管、各村(居)委会
3.全镇(开发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两侧空地的围挡,做到范围全覆盖,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开发区经发局、村建所
4.影剧院、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基层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文化阵地。做到范围全覆盖,公益广告和行业管理制度达100%,除景区外,不得有商业广告。
牵头单位:人大办、文化站
5.商场、商业街区等户外显著位置、户外广告牌,室内出入口、扶梯、电梯内,做到范围全覆盖,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城管
6.饭店、宾馆、酒店、浴室、理发室、歌舞厅(卡拉OK厅)等经营性单位,进出口显著位置、扶梯、电梯内,做到范围全覆盖,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市监局、卫计办、文化站
7.集贸市场户外宣传阵地、室内显著位置,做到范围全覆盖,比例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50%。
牵头单位:物业
8.学校、医院等场所,在文化墙、宣传栏、电子屏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做到范围全覆盖,公益广告和行业管理制度达100%,无商业广告。
牵头单位:人大、卫计办
9、镇域内企业(含开发区)进出口显著位置、扶梯、电梯内,文化墙、宣传栏、电子屏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做到范围全覆盖
牵头单位:企管办、开发区经发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益广告宣传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指标。各牵头单位、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把工作做深做实。在运用常规方法抓好公益广告工作的同时,还要创新载体形式,用生动地、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传播公益广告的核心价值观理念,把公益广告植入群众生活之中。
2.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合理规划设置公益广告,在保证公益广告数量的同时,讲究质量,避免出现公益广告在垃圾广告、“牛皮癣”上“贴膏药”现象。在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基础上,要因地制宜,旅游景区突出文明旅游内容,宾馆、饭店突出节俭养德内容,公交车、站台、汽车站突出文明礼让内容,公园、广场突出遵守社会公德内容,做到公益广告与周边环境相适应,整体美观协调,校园周边突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内容。
3.对照标准,落到实处。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范围、标准,及时撤换褪色、破损的公益广告;对商业广告占用公益广告展架位置及时纠正,重新制作、展示公益广告;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做好各种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对公益广告设置宣传比例不达标的户外广告业主,城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取消竞标资格。公益广告内容由文明创建办提供,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自行选择。
4、网格共建,成果共享。网格办充分发动网格力量进行文明创建,确保文明创建公益广告有资金制作,有人员张贴,有队伍管理和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广泛形成网格共建,全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网格办
5.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照创建工作区域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本辖区、本行业公益广告实地刊载的落实和督查责任。综管办对全镇公益广告播放刊载工作责任单位的督查落实,考评结果列入文明创建“三令制”考核范围。对没有落实到位的,严格追究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
向塘镇党政办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