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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工信委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18 人次     作者:g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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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承接上级下放、取消及调整的事项情况

2013年以来,我委共承接上级下放、取消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主要是:

  1. 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其中2013年2项,分别是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2014年2项,分别是磷矿肥及年产50万吨以下钾矿肥项目核准、新建10万吨级以下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核准。
  2.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2016年2月根据财税[2016]11号文件要求,取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及返退事项。2017年4月根据财税[2017]18号文件要求,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及返退事项。(项目报建时间在文件出台之前的,按老办法执行。)
  3. 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项。2015年3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事项》文件要求,暂停实施招标事项(技改)项目核准许可、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等3项事项。

    经过承接上级下放、取消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之后,我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4项。一是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二是磷矿肥及年产50万吨以下钾矿肥项目核准;三是新建10万吨级以下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核准;四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及返退。

  • 简化流程加强监管,精减事项规范审批

    我委按照上级要求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同时,按照网上审批系统格式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

我县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专门成立了“南昌县行政审批局”。自成立“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后,我委现有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划归至县行政审批局,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委办理。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