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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2017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名单发布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2日     浏览次数: 人次     作者:JX_SS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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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彰显诚信,摒弃失信,加快南昌县“创文保卫”工作进程,2017年2月,南昌县文明办联合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县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名单。

  

    一、南昌县人社领域诚信“红榜”

  1.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江西广宥鞋业有限公司

  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南人社〔2016〕143号文件)

  

    二、南昌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黑榜”

  1.万以春(男,42岁)

  未履行标的额:25.9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136号

  2.涂小毛(男,57岁)

  未履行标的额:95.43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276号

  3.涂戏花(女,51岁)

  未履行标的额:95.43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276号

  4.万正洪(男,54岁)

  未履行标的额:48.7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武民初字第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