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05日 [字体: 大中小 ] 浏览次数:17
信息索引号 | 生成日期 | 2017-01-05 | 公开日期 | 2017-01-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南干字〔2017〕3号
中共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曾 宇同志任南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黄华明同志任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应真伟同志任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丁长明同志任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饶承亮同志任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熊任华同志任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
杨 鑫同志任南昌县监察局副局长;
徐海茂同志任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列廖峰同志之前);
李用斌同志任南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应孔亮同志任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列周天兵同志之前);
徐 航同志任南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列张水仔同志之前);
刘凤楠同志任南昌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红林同志任南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列李爱华同志之前);
李国华同志任南昌县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罗健平同志任南昌县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高新卿同志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危志钢同志的南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万春明同志的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李根萍同志的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寿良同志的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万于明同志的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长根同志的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日来同志的南昌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南昌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