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推动法治坏境创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6-00222 | 生成日期 | 2016-12-23 | 公开日期 | 2016-12-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19日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四次禁止使用童工推动法治坏境创建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活动未发现使用童工现象。通过检查规范了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我县劳动用工关系,取到较好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为了切实开展落实禁止使用童工推动法制环境创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南昌县禁止使用童工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涂柳明同志担任组长,县劳动监察局局长刘国忠同志担任副组长,陈红妹、万江华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认真部署、精心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各劳保所在这次检查活动中,都能够按照检查精神及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本次检查共涉及企业35户,涉及人数3420人。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县执法检查组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我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个别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招用人员不按规定建立员工花名册、不按规定核实员工年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
2、部分用人单位有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部不规范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禁止使用童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法制氛围。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