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6-01650 | 生成日期 | 2016-11-28 | 公开日期 | 2016-11-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全社会关心支持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县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蓝天行动”,保障大气环境。积极开展空气污染防控和治理,一是淘汰改造全县80台燃煤锅炉,目前已完成45台。 二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督促我县所有18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健全落实清洁化生产和现场管理责任制及扬尘污染和车辆泄漏防治方案。三是淘汰落后产能。四是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未给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进行备案。五是积极调整产业布局。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专家评审机制,洽谈意向项目淘汰率近65%,从源头上把控了入驻项目质量。六是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经过综合整治,莲塘、象湖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截止到2016年11月,综合整治的餐饮店中共有63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七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县13家民营加油站、储油库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目前已有6家整改到位,其余的正在进行整改。八是全面推行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目前我县海螺水泥、南方水泥已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九是强化监测预警。目前,已在县环保局监测大楼、县环境监控中心分别建设了3套空气自动监测站,有效的对我县空气质量进行在线监测。修订了《南昌县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并编制了《南昌县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在G20峰会大气环境保障期间我县及时启动《南昌县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圆满完成了环境保障任务。
2016年1-10月南昌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39天,空气优良率为78%。
(二)深化“碧水行动”,保障水环境质量。一是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定期对我县昌南水厂、莲塘水厂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水质检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每两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二是积极完善水体监测体系。根据我县重要水体相关情况,结合南昌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完成对澄碧湖、总干渠、金湖、银湖、玉湖、大湖、莲塘河等我县重要水体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为我县开展针对性的水体生态建设及改造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制定印发了《南昌县水污染防治方案》,并不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四是推动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五是每月定期发布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县境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一次)每月在南昌县环保局网站上发布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季度发布一次(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县控断面每年发布三次(监测频次为丰、平、枯三个水期)。六是实施农村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已经与省环科院签订划定合同,目前已编制完成初稿。七是严格控制赣江抚河环境风险。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我县赣江、抚河及鄱阳湖流域进行排查,经查未发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冶金、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仓储等项目。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南昌县2016年主要河流断面一共14个,其中赣江断面:市汊、西湖生米桥、红谷滩胜利村、周坊、大港、滁槎、吉里;抚河断面:塔城、南湖村、新联;莲塘河断面:岗上镇螺丝渡、富山乡三山村、莲塘贵都大润发、八一乡南邓桥;2016年1-11月优质水率为83.7%。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干、赣江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三)深化“净土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在创建生态乡村过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改路”和“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垃圾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用的“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的问题。一是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成功申报泾口乡杨芳村、大沙村、后房村、泥湾村、小莲村 、东岗村、东联村、山头村、东风村、东阳村;黄马乡官田村、东边村、白城村、南安村、上洛村、岭前村、冯家村、华标村、罗渡村等十九个行政村的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二是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完成向塘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资料报送工作。三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完成黄马乡、塔城乡、泾口乡、广福镇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创建资料编制工作。四是下拨100万生态治理资金,用于生态乡镇、生态村环境卫生整治。
(四)深化“问题整改”,创建优良环境。一是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现场检查频次。其中对制药、印染、造纸、食品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国控企业1次/月,重点涉水企业1次/两月,乡镇涉水企业1次/1季度,涉重金属企业1次/月,每年两次拉网式排查雄溪河周边污染企业。截止2016年11月共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报告单共计591份,现场采水样也有数百份。二是加大信访办理力度。按登记立案、快速反应、认真调查、及时处理、责令整改、督促检查的要求,切实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截止2016年11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热线投诉污染纠纷349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三是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2016年11月,共计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7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份。截止2016年11月20日,共强制关停违法排污企业、作坊28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5起,行政拘留13人;对17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深化总量控制,落实总量减排。2016年1-11月审批总量指标确认书共127家,确认COD总量考核指标为622.55t/a,总量控制指标为925.4t/a;氨氮总量考核指标为70.42t/a,总量控制指标为123.5t/a;SO2总量控制指标为76.25t/a;NOX总量控制指标为115.6t/a。完成 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动态削减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动态消减任务分别为 824吨和74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动态消减任务分别为67吨和11吨,其中污水处理站减排项目5家、工业企业减排项目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户)减排项目48家。
(六)深化项目管理,严把环保门槛。目前,我县排查并上报133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淘汰关闭8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74个整顿规范类项目已经全部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51个完善备案项目, 也已按规定进行了现状评价或现状监测。1-10月,县级审批项目335个,项目总投资5737106.38万元,环保投资26252.781万元。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17个、报告表项目139个、登记表项目131个、备案表48个。验收项目86个,项目总投资632935.78万元,环保投资17584.3万元,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和三同时验收关,为我县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深化监测分析,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强化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全年对县城、园区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24h连续自动监测,至11月26日,共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30余万个;协助市站对境内国控省控断面市控县界断面进行了监测,对境内县控断面进行了丰、平、枯三个水期水质监测,对县城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对澄碧湖进行了监测,全三个季度,我县地表水优质水率为83.7%。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9.9%。两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达标率100%;二是强化污染源监测。至11月25日,我站共完成97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完成水、气、声各类指令及监督性监测(包括配合大队及分局等的自测)486个,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交执法依据486份监测报告;完成一般性委托监测33个及其他监测33个,至今共提交各类监测报告533份。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三是强化应急保障监测。7、8月份全国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加急取证、监测、G20峰会期间24小时加密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为确保峰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污染仍然存在。雾霾天气不时出现,环境空气质量不稳定;部分流经城镇的河流水质较差,农村河塘沟渠受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富营养化比较严重;城镇石材切割、金属门窗加工、KTV噪声扰民、汽车维修喷漆、餐饮油烟污染等经常引起居民投诉。
2、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仍不完善。城镇、园区快速发展,部分边缘地区配套排污管网不完善。城区、园区老旧管网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乡镇污水处理未全面覆盖,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空白。
3、环保工作机制尚待完善。环保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没有真正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未得到有效落实,“人往网中走,事在网中办”的生动工作局面尚未形成。
4、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环保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技能不强,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环境监测只能做基本分析,复杂一些的样品就要送到省市去。乡镇环保人员多为兼职,缺乏处理环保问题的精力和经验,难以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三、2017年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要求,以构建“宜居昌南”为主线,以污染防治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1、实施“四大行动”,继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围绕“蓝天行动”,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控制城区扬尘污染,抓好对城区车辆冒装撒漏、工地扬尘污染等行为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减少雾霾天气;二是控制燃煤及烟粉尘污染,继续实施“禁煤推清”工作方案,加大对县城区烧烤摊点、餐饮油烟、工业园区燃煤设施的整治规范力度,落实“限燃区”各项环保要求。
(二)深入实施“碧水行动”,继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对县城、园区管网进一步深入探查,推动改造老旧管网,完善边缘区域管网。逐步完善乡镇集镇排水管网;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保护,重点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做到达标排放。
(三)开展“绿地行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畜禽养殖“三区”规范化整治,推进农村集中连片整治;三是加强镇乡饮用水源建设与保护,示范建设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美丽乡村。
(四)扎实推进“宁静行动”,保持声环境质量稳定。一是重点石材切割、铝合金加工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创建噪声达标区;二是加强施工噪声监管。规范夜间建设施工的行政审批,强化夜间噪声扰民的执法监管,重点开展中考、普通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专项执法。三是综合整治交通噪声污染。
2、强化污染防治,严格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环保执法检查;二是认真贯彻污染源限期治理办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在环保执法大检查、大练兵、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环保违法企业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治到位。加强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管,按要求实现全天候运行;三是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排放和超浓度、超总量排污。四是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征收工作任务。五是积极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力争老污染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有大的突破;六是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七是建立科学完整的污染物排放档案,全面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3、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或处置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二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加强重点辐射源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落实环境应急工作,开展以化工、涉危单位、高污染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及环境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机制,落实风险评估,健全相关制度;四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群众长期投诉的环境积案的处理和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抓好环境突问题的整治,解决环境热难点问题。
4、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究责,谁主管谁负责。二是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环保网络化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真正把网撒下去,把任务分解下去,把成效显现出来。三是进一步落实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完善环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强化环保联合执法,加强政法力量介入,树立环保执法权威,提高环保执行力和威慑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问责制和奖励处罚办法,在干部奖惩、提拔重用中更多地体现环保因素。
5、抓好环保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
一是建设智慧环保。强化远程监控、移动执法、云端存储、大数据分析,利用网络和信息的力量提高监管效能;二继续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及预警、信息化等能力建设,推动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上新台阶;三是强化乡镇环保队伍机构建设。把乡镇环保站所全部建起来,把镇、村两级的环保网格队伍完善起来,强化基层一线执法监管力量,补齐监管短板。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一是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继续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倡导生态文明;二是加强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和培训,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环境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四是以绿色创建、志愿服务为载体,推动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水平上档升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环保的生动局面。
南昌县环保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