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6-02084 生成日期 2016-10-09 公开日期 2016-10-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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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第一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上级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和对策;

3.组织开展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全县消防工作;

7.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8.负责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工作;

9.指导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昌县公安局现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有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水上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分局等12个内设机构。设看守所、拘留所。县局派出机构为莲塘、银三角、澄碧湖、昌南新城、新联、八一、小蓝、东新、富山、岗上、杨村、向塘、广福、三江、黄马、武阳、塔城、幽兰、泾口、塘南、五星、蒋巷、南新23个派出所。

 

第二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106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4639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6421.3万元,较上年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工资进行套改,补工资套改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989.2万元,占92%;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432.2万元,占 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2106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587.6万元,较上年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工资进行套改,补发工资;年末结转和结余347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决算未正确填列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867.2万元,占56%;项目支出   7720.4万元,占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28.3万元,决算数为16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工资进行套改,补工资套改收入。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60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决算数为1521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4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195.1万元,较上年增长4 %,主要原因是:2015年对工资进行套改,补工资套改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7163.6万元,较上年增长23%,主要原因:1、新招聘巡防员,支付巡防员工资、“五险”、服装费、培训费增加; 2、2015年办理案件较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0.2万元,较上年下降35%,主要原因:绩效奖未发放;其他资本性支出1207.4万元,较上年降41%,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买了监控设备117万元,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仪88万元,无线集群通信36万元,看守所、特巡警大队、执法办案区装修工程25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12.7万元。其中:办公费601.2万元,印刷费8.8万元,咨询费2.5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123万元,邮电费32.1万元,劳务费480.9万元,委托业务费50.3万元,工会经费39.9万元,福利费1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万元、其他费用8.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6万元,决算数为869.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万元,决算数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0万元,决算数为841.9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主要原因是:1、为了提升公共安全感,提高见警率,车辆上路日夜巡逻频率增加;2、重点工程开工较多,现场处置阻工的出警增多;3、案件较多,车辆老旧,油耗增加,修理费增长。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0辆,均为执法执勤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六个,共计2932.88万元。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334万元、老莲塘分局建设经费156万元、流动警务车购置经费147.9万元、协警员办公经费179万元、执法办案区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经费101.89万元、电子监控设备、电房设备和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经费2014.09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南昌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