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字体: 大中小 ] 浏览次数:17
信息索引号 | 生成日期 | 2016-08-16 | 公开日期 | 2016-08-1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处(管委会)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小毛同志任南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昌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志勇同志任中共南昌县银三角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南昌县银三角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志强同志任南昌县银三角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中共南昌县银三角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何建国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科长级);
闵忠生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科长级);
邹文惠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中共南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兼);
涂相鸿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书记;
梅杰同志任中共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
谢斌同志任中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中共南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袁军同志任中共南昌县水务局委员会书记;
姚建军同志任中共南昌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南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肖友平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涂秀清同志任南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
朱兵同志任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喻美林同志任南昌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
刘志刚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杨宇华同志任南昌县水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南昌县水务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闵员根同志的中共南昌县银三角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徐春辉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科长)职务;
免去丁来平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彭银凤同志的中共南昌县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全根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龚润水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廖晓青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樊桃芳同志的中共南昌县供销合作社委员会书记职务;
龚晓荣同志提前退休,从2016年9月起执行退休政策。
中共南昌县委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