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字体: 大中小 ] 浏览次数:17
信息索引号 | 生成日期 | 2016-08-16 | 公开日期 | 2016-08-1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处(管委会)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驻直各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南昌市委洪干字〔2016〕61、72号通知,市委决定:
陈翔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副书记;
谭伯乐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建华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吴华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张东林、陶亿国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陈伟峰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常委,免去其南昌市向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洪武同志任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免去刘闯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仁斌、胡文俊、刘光荣同志的中共南昌县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南昌县委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