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02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6-01499 | 生成日期 | 2016-06-02 | 公开日期 | 2016-06-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银管发〔2016〕7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银三角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县银三角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2016年度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制度,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提升保障水平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低保规范化管理要求,经请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从2016年6月1日—7月20日,对银三角所辖范围内的低保对象年度核查。为做好核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委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6年度低保核查工作,成立由民政、纪检、信访、财政联合组成的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志勇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徐志强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朱进安 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涂中华 社发局副局长、民政办主任
成 员:陈 风 民政办科员
熊 璐 民政办科员
陈 超 纪检办科员
谢伟华 信访办科员
刘宇雯 财政局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核查工作实施。为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银三角辖区内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行监督。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统一组织。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由银三角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同时启动,同步进行。
2、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此次核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本辖区内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3、突出重点。重点核查清理那些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有房屋出租人员、已正式退休并领取退休金人员、有固定收入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且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等月人均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4、公平公正。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确保稳定。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通过对低保对象的核查,查找弊端,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完善和解决低保工作中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委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等服务的提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促进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1、完善政策。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完善审批流程。
2、核查清理。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洪民字〔2013〕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城乡低保年审,对银三角所辖范围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年度核查,重新认定享受资格和救助金额。消除城乡低保户“一户保一人”的现象。
3、促进公平。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救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核查方法
1、听:听汇报,主要听取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情况。
2、看:看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否出台核查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看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城乡低保政策的公示和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低保对象的公示情况;看低保对象家庭备案表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上户抽查低保对象家庭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合户保”、“分户保”等现象。
3、访:通过对村民的访问,了解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情程度,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
4、查:一是查低保对象是否存在领取社保仍在享受低保的现象;二是查是否存在低保对象死亡后仍在享受低保的现象;三是查低保对象是否有二套房、店面、工商登记和私家小轿车仍在享受低保的现象;四是查低保对象成年后有劳动能力且无特殊情况或出嫁后仍在享受低保的现象;五是查是否有重复享受低保的现象存在。
四、实施步骤
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
主要任务有两项:
1、制定方案。核查小组制定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方案,印发到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政策宣传。核查小组根据省市有关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印发宣传资料,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6月中旬-6月下旬)。
组织实施阶段是这次核查工作的关键,主要任务如下:
1、组织培训。核查小组将通过会议、集中授课等形式,组织好基层参与核查人员的政策理论、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做好准备。
2、重新审核。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要求,从即日起,利用15天的时间,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由申请人(指户主本人或申请家庭授权的委托人,下同)重新申报家庭家庭财产,收支情况,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由申请人签署困难家庭《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此次核查工作要区分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程序和不同方式组织实施:因重病、重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常年困难,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重点家庭,可不入户核查,但要按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对家庭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以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较大,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短期内生活困难的一般家庭,要严格按照核查程序,进行重点核查。
3、信息比对。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银三角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与社保、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的财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检验申请家庭是否隐瞒财产收入,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经比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银三角管委会民政办向该家庭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主要原因,收回并销毁《低保证》。
4、联合入户。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银三角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入户核查。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逐户核实申请低保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财产、收支情况,并填写全市统一印制的《南昌市城乡低保年度(半年度)审核表》。
5、张榜公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公示的要求,将辖区内所有城乡享受低保对象名单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同时将银三角民政办、纪检办、信访办的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民政办:85706293;纪检办:85706285;信访办:85706295),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有异议的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在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低保家庭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6、完善档案。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南昌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按户完善档案
(三)总结验收(7月上旬-7月中旬)。
主要任务有三项:
1、复查。核查结束后,银三角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开展复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清理核查。
2、督查。银三角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将核查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成效;核查清理后低保对象人数、类型构成;已清退人数、类型构成等),以文件形式(含电子文档)上报银三角民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核查工作银三角成立了“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核查清理前将低保政策、申请审批流程等印制成宣传册,发放到所有困难群众手中,最大限度争取困难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还要以核查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公示栏公开低保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监督和管理,全面实现“阳光救助”。
(三)严格程序,务实实效。要增强做好低保核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核查工程中,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必须逐户逐人核查、比对,认真核算家庭收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落实责任,确保稳定。银三角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设立举报咨询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稳定是此次核查清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是清理核查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要结合实际,多下功夫、多想办法,深入细致地做好低保对象的思想工作,保证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