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6年02月18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6-01748 | 生成日期 | 2016-02-18 | 公开日期 | 2016-02-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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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核心增长极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双拥创建、救灾救济,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整体效能,努力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2015年,主要抓了六项工作的推进。
一、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升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1.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和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创建社会救助先进县完善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
2.全面落实和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涉及民政部门的12项民生工程任务,作了安排,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下发了《关于落实2015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南民字【2015】39号)文件,使民生工作任务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52号),就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整治范围、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时间安排作了明确。
3.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我们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南昌县2015年度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38号)文件,抽调监察、信访、人社、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进村入户检查。开展了清理重点村“人情保”、“关系保”等督查整改。一年来,共清退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对象4297人。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民字【2015】47号)文件。到2015年11月全县共有享受城乡低保户27448户42554人,发放资金10398.57万元。其中城市5119户10318人,发放资金3683.73万元。农村22329户32236人,发放资金6714.84万元。
4.做好城乡低保调标工作。根据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南政办字【2015】65号)文件精神。保障标准得到提高,城乡低保常补对象补差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乡低保非常补对象补差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260元提高到28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50元。提高后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5.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按照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推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提升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三方网上同步结算。截止2015年11月,全县共有享受医疗救助的7553人次,发放资金1426.38万元。同时,为尿毒症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免费治疗648人次,发放金额58.4万元。
6.提高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提高补助20元,城镇达到335元,农村达到296元,全县有享受对象81人,其中享受定期定补救济的73人,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济的8人,截止2015年11月已发放补助资金28.11万元。
7.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为切实改善敬老院老人的生活待遇,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增加补助资金53.28万元。并为莲塘镇等4所乡镇敬老院拨给维护和购置设备资金12万元。同时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即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402元,年为4824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322元,年为3864元。深入开展创建星级敬老院工作,大大提高了敬老院管理水平,现在全县有省三星级敬老院2个,市五星级敬老院4个,市四星级敬老院5个。
8.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凡是申请享受吃低保的居民,事先必须对其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进行核对后方可纳入,未经核对中心核对的,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9.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为解决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先后下拨了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61户243人次,资金18.225万元。
10.下拨临时救助资金。南昌县民政局下发《关于下拨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为56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82.6万元。同时转发了省市民政部门对特别救助的实施意见。
二、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深化双拥优抚保障体系建设
1.全力做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了全省双拥模范县“六连冠”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双拥办制定的各项创建指标考评要求,将考核标准细化分解落实到工作中,做到常态化、长效化。2015年6月10日顺利通过了省双拥考评组。对我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并取得“六连冠”光荣称号。
2.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义务兵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兑现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字【2015】45号)文件,今年优待标准有所提高,优待范围有所改变。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优待金制度。明确了优待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即义务兵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确定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0384元;进疆义务兵每人每年优待金为20768元;进藏义务兵每人每年优待金为31152元;征集的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优待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即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2469元;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3499元。“三属”(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户每年优待1000元;在乡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优待金为500元。全县共有享受优待的对象1224人,发放金额1087.66万元。
3.下拨部分优待抚恤补助资金。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民发【2014】33号)文件精神,2015年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下拨四项补助资金为4127名优抚对象,共下拨1713.4759万元。一是下拨“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628人,发放资金779.9729万元;二是下拨农村籍退役老兵老年生活补助2503人,发放资金278.301万元;三是下拨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农村459人,城镇无业45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企业下岗人员76人,共580人,发放资金352.887万元。四是下拨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和城镇无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共397人,1955年农村籍城镇无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9人,共416人,发放资金302.315万元。同时按照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民发【2015】1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起执行,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4.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做好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依法安置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及时化解退伍军人等涉军群体的矛盾和安抚工作。对2014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12月底完成。
三、夯实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措施
1.搞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主题,实行科普减灾,依法应对,在2015年5月12日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期间,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通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做好灾情调查核定。2015年进入汛期以来,我县先后遭受洪涝、风暴等5次灾害,受灾人口4.2732万人,农作物灾害面积2156公顷,房屋受损622间,直接经济损失607万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受灾的泾口乡部分村调查核实实情,启动县本级救灾预备金,为在自然灾害中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4万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向市呈送了要求解决我县灾区今冬明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00万元的报告,以解决我县灾民的困难。
3.下拨救灾救济资金。2015年为解决灾民的实际困难,先后下拨了三项资金。一是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4-2015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济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14号)为280元;二是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19号)为70万元;三是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县本级自然灾害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44号)为因遭受自然灾害死亡的4人家属每户发给1万元的抚恤金共4万元。
4.提高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标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实施意见》(赣民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因灾死亡人员每人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发给死者直系亲属作为一次性补助。
5.完成综合减灾示范小区建设申报和验收工作。2015年7月组织莲塘镇斗柏路社区、正荣大湖社区、玺园社区居委会前往南昌市西湖区参观学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小区建设,经过打造和创新,正荣大湖社区通过了全国综合示范社区标准建设项目验收,并得到肯定和好评,莲塘镇斗柏路社区也通过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标准验收。
6.完成政策性农房保险全覆盖。2015年新增八一乡、银三角管委会政策性农房保险,使全县农房保险全覆盖,农房保险业务参保农户达到16.3774户,已理赔170户金额为50万元。
四、抓好创新管理工作,强化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建设
1.完成了全县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263个村委会、67个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了总结,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新当选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提升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了履职能力。完善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协商意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居)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2.落实社区办公用房。一年来,我们以社区服务建设项目为抓手,采取新建、改建、置换购买和从直管公房中调剂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予以落实。根据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用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14】41号)精神,新建住宅小区大多数楼盘开发商按规定兴建了社区办公用房23处。同时加大了社区工作经费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对每个社区省、市每年下拨经费都有7-8万元,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了凡进必考的公开招聘制度。
3.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南昌县财政局、南昌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22号)文件精神,2015年为全县1106名孤儿,其中城镇89名、农村1013名、残疾孤儿4名,全年发放生活补助资金869.764万元。
4.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015年继续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根据县财政局、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15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的通知(南财社【2015】4号)文件,截止今年11月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942.7万元。同时在今年九九重阳节期间为全县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共计发放1179.8万元,其中80周岁至99周岁发放600元,100周岁以上发放1000元,这在南昌县是史无前例的,在全省“这么大范围发放这么多资金”也是唯一的,在全国也少有。
5.发放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通过调整为农村离任“两老”人员714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133.84万元。
6.增设了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2015年在全县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上,增设了黄马乡虎岭居委会、银湖管理处的迎宾居委会、金沙居委会、银三角设立银北和银苑社区居委会,设立了向塘镇翠林村委会,并予以解决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等问题。
7.加快了养老事业发展。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们加快了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加快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县有县级公办养老机构1所,乡镇敬老院16所,民办养老机构6家,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中心)31家。
五、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1.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出台了实施方案,规范地名使用,净化地名环境。下发了《南昌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南政办【2015】5号),县编委同意设置地名办公室内设机构1个,同意招聘了2名编外人员从事地名工作。
2.做好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研,积极做好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完成了乡镇勘界收尾工作以及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南(昌)新(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创建机制,巩固和扩大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边界环境。
3.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县开展整治丧葬陋俗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4】42号)、关于印发《南昌县2015年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5】37号)、《南昌县2015年中元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2015年,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开展了“禁鞭、禁燃、禁售”三禁工作,向全县人民发出了10万余份公开信,县殡葬管理所向墓主家属发送短信8000余条,悬挂大幅标语10条,张贴“三禁”通告50份。免费向祭扫群众发放鲜花3万余支,绢花2万余支,黄丝带2万余条,换回祭品4千余份,取得了祭扫方式转变、文明意识提升、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的成效。
4.创新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等措施,将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纳入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总体目标,充实管理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共登记注册社会团体3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个。
5.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强了对县救助站建设。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的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乡镇设立了临时救助点及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建立了 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到街头巷尾巡查,使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了有效救助。
6.加强了对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本着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的要求,加大了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加强了对婚姻登记人员的培训教育,落实了服务便民措施,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9192对,离婚登记2151对,补办结婚登记4699对。
六、夯实民政能力基础建设,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发展
1.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工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了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教育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南民字【2015】5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88号)文件,召开了动员会,组织了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加强民政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落实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服务零投诉。全力做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了“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建设,做好综治信访、安全维稳、平安边界工作,维护民政系统和谐社会。
3.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县创建办公室的要求,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成立了七个分指挥小组,确定了指挥长、联系人,并下发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30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南民字【2015】31号),对每个指挥小组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作了规定,有的指挥小组还撰写了实施方案,从而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参与了创建文明单位热线及房屋征收、关爱空巢老人、组织义工开展活动等。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县民政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们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会救助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一户保一人现象比例太高,全县达到59.4%;二是低保家庭收入认定难,低保对象难认定;三是低保动态管理存在村梗阻现象;四是收入超标的两参人员,非法营运拐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难以取消。
2.殡葬制度改革不尽人意。一是遗体火化率偏低。尽管我县实行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但由于受传统风俗思想的影响,遗体火化推进阻力仍很大,遗体火化率仍然偏低。二是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积极性不高。尽管我县制定了骨灰堂建设奖补办法,但申报奖补的单位寥寥无几;三是丧葬陋俗难以根治。游丧、吹打、沿途燃放鞭炮、大操大办丧事现象时有发生。
3.养老事业发展较为缓慢。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对养老事业发展的要求愈来愈高。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政府投入大,管理难以跟上;民办养老机构经营效益偏低,有的民办养老机构处于亏本经营状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给缓慢,这些都影响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
4.信访稳定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尽管国家对退伍老兵、参战人员等涉军群体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也引起了部分涉军群体频繁到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上访,一是部分参战参试人员期望要求过高,常常提出一些无政策依据的要求,难以满足他们;二是少数未认定参战参试人员,强烈要求认定为参战参试人员,要求享受参战参试人员待遇;三是60岁以上的农村退伍老兵要求更高的生活补助待遇。这些涉军群体常常成群结队到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上访,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5.基层民政干部队伍不稳定,给我们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政策性强、操作技术含量高,由于乡镇民政办公室没有编制,所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都是其他工作编制人员,造成人员频繁变动,人员不稳定,给我县民政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加快民政工作改革,推进民政事业发展重要的一年。为了使我县民政工作在“十三五”规划中开好头,起好步,我们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对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力度,规范城乡低保运行机制,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即统一医疗救助内容、统一搭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和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同步结算平台、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通过健全核查制度,规范核查程序,优化核查方式,不断完善核查机制,充分发挥核对平台为政府专项救助服务的突出功能。
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构建城乡各类养老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机构建设运行模式,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3.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进一步完善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制度,确保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实施临时应急补充救助,以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
4.稳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建立针对老年群体、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补缺型福利制度。重视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以及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进一步完善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着力提高这些特殊群体的生活水平。
5.健全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待遇。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及德才表现进行档案评分,公开选岗。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逐步实现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由“解困型”向优待型转变。加强优待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优抚数据规范化管理。
6.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村(居)民理事会制度建。完善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协商民主议事制度,积极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民主,保障村(居)民群众的决策权和管理权。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对村(居)委会干部评议制度,普遍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保障村(居)民群众的监督权。
7.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地图标会,完善数据库,审核上报等工作,编制全县地名规划,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地名规划体系,确保地名命名、更名科学合理,实现地名标准化、前瞻化。
8.继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创新民政体制机制,推进民政部门职能转变,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民政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民政专业技术人才和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作风过硬、结构会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
南昌县民政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