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时间:2016年02月18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6-02825 生成日期 2016-02-18 公开日期 2016-02-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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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建筑管理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拟定本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测绘管理和设计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定点、审核。检查监督规划的实施,查处违法、违章建设。主管城镇土地规划,负责指导编制县域村镇规划及村庄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综合管理城镇燃气、公共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人防、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建筑市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定额、造价和建设监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2015年主要工作

(一)不断学习,加强党建

一是不断学习。我们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上重要日程,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会议精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精神、全县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宣传。结合自身的实际,运用横幅标语、展板宣传栏、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媒介,通过“廉文”、“廉诗”、“廉画”等措施,把廉政制度、格言、警句制作成上墙版面,悬挂于机关、科室显要处,同时注重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室(局会议室)的打造,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宣传,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谋篇布局,完善规划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舞好龙头,城乡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完成了《昌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抢救性的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在建房地产项目控制规模,增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三是完成了《南昌县城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规划编制工作,预计明年可报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四是完成了《江西省南昌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矿棚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五是完成了昌南绿城“中央商务区、南高公路沿线、富山组团、城北片区、富山组团6个区域控规编制工作,并组织了专家评审。

二是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和承诺制度,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实施阳光规划。为促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全力以赴,推进项目

积极配合推进了南外环、沿江中大道南延等城市快速路和地铁3号线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了城市东西、南北向等主干道提升改造,加快骨干路网的通达性,项目的推进与完成,将使我县城市功能进一步强化,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紧紧围绕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创“文明县城”为契机,大力推进了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带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提升我县建筑行业总体形象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带动施工企业从粗放式发展阶段向精细化管理阶段转变,进而提高我县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负我县“中国建筑之乡”的美誉。

2016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科学定位,不断完善城镇规划

注重城市整体形象和品质提高,突出城市个性和特色;继续搞好县城控制区详细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规编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注重市政建设,全力打造城市亮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建项目,我们将积极协调,组织力量,集中建设,全力打造亮点、精品工程。

(三)注重规范管理,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以我县“文明创建”为契机,与县城管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一道,除认真做好雄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外,扎实推进城区园林景观建设,重点加强振兴大道南广场项目、银三角立交桥市政文化景观项目打造,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提升环境质量的期望

(四)注重网格管理,切实提高社会评价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履行我局职能,深入网格,入户走访,认真听取意见,广泛收集问题,并及时反映、加强协调,逐个环节求突破,逐个问题抓落实,并严格遵守优化环境和作风建设“十个严禁”,查找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社会评价。

四、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为南昌县政府主管全县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有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城乡规划建设科、建筑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执法督查室、市政工程建设科、审计科、管线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股级职数8名。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10.2万元。其中:⑴、财政拨款收入107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4.5%,包括:基本支出拨款(补助)71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66.8%;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入2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0.5%;纳入预算的其他资金1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2.7%。⑵、上年结转资金收入18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7%。⑶、历年资金结转收入115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7.8%。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410.2万元。其中:按单位划分: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支出17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招标办、村镇规划建设站支出28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9%;装饰办支出14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资管中心支出17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燃气管理所支出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5.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15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223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8%;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商品服务支出54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其他基本支出1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15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南昌县城建局财政拨款支出107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71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66.8%;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拨款2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20.5%;纳入预算的其他资金1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2.7%。

六、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县城建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县城建局本级编制人数23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退休人员21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7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0.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17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2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151.4万元。

(二)南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编制人数15人,在职人数31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2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1.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2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万元。

(三)南昌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南昌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15人,在职人数15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9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1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万元。

(四)南昌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编制人数8人,在职人数14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1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其他基本支出13.7万元。

(五)南昌县燃气管理所

1、基本情况

南昌县燃气管理所在职人数10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