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6年02月13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A20/2016-02360 | 生成日期 | 2016-02-13 | 公开日期 | 2016-0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林业局成立于1979年,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园林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园林经济体制改革,起草本县林业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园林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划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并依法实施管制;负责城市规划区 “绿色图章”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湖泊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重点林业园林、景区及城市其他绿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央、省、市单位及驻昌部队绿化规划方案的审批;负责林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全县房地产开发、三产项目、园区企业、市政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规划及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负责林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负责林业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全县林业园林绿化违章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木竹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树木、公共绿地内开设服务项目审批,保证管线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核准,古树名木移植审核等事项。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的管理,依法负责林地征占用的申报;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口和省级、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报批工作;负责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限额的申报;负责审核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经营的许可;负责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7、拟订林业园林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园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园林产业体系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公路。
8、指导林业园林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对林业园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监督管理国有林业园林资产,负责县林业园林统计工作。
9、制定全县林业园林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林业园林科技和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林业系统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10、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11、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局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为引领,全面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全省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和解决落实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各项指标,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形象。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城区部分绿化
1.城区绿化新造工程:一是小蓝大道(金沙三路-金沙四路)两侧红线外绿化;二是工业一路(小蓝大道-汇仁大道)道路绿化;三是定岗大道北延(莲八小-大湖之都)道路绿化;四是振兴南广场绿化。
2.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一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①小蓝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②莲南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③莲武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④定岗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⑤体育馆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⑥手托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⑦斗柏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⑧万坊社区绿化提升工程。二是城区单位庭院绿化提升:①环保局及小蓝分局绿化景观工程;②林业局绿化景观工程。
3、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补植补造工程:重点对昌南新城、小蓝经开区、莲塘城区、银三角管委会和澄碧湖公园及周边、澄湖北大道等重要节点补植补造。
- 农村部分绿化
1、“千万树木进千村”工程计划实施111个村庄。
2、“森林十创”绿化计划实施森林社区5个、森林校园12个、森林小区1个、森林单位5个。
3、乡村道路绿化计划实施21条乡村道路。
4、森林抚育建设计划实施1000亩。
5、花卉苗木基地建设计划发展1800亩。
6、速生丰产林建设计划发展400亩。
7、古树名木保护计划实施133株。
8、推进全县特色小镇建设。计划在莲塘镇、向塘镇、黄马乡、塘南镇、南新乡等重点绿化。
9、提升打造塔城派出所、莲塘镇墨山街小学、塘南镇篁山小学、蒋巷镇五丰小学和东新乡大洲村生态墓园绿化建设。
10、房前屋后绿化项目由县政府供苗,乡镇组织实施的方式采取政府公开挂网采购的方式全力打造精品绿化。
11、新莲塔线、黄马乡部分道路绿化项目。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林业局是南昌县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正科级单位。内有局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局属单位3个,分别为: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技术工作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其中县森林公安局属于业务指导局属单位,预算不列入本单位;县林业技术工作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不单独列预算,由局机关统一列预算。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5名。局机关目前在职人员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1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4人,编外人员5名。专业消防队人员19人,退休人员26人。在编公务车2辆,消防运兵车3辆。
四、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南昌县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53.8927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90.42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1.56%,包括:基本支出拨款(补助)388.42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9.2%;项目支出拨款(补助):1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0.8%。
上年结转资金收入1063.466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8.44%。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南昌县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53.8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0.426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支出1063.46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8.4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57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52%;商品服务支出65.4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7%。项目支出1165.466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076.54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28%;其他支出477.3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72%,该部分为退还绿化保证金及未结算移栽树木工程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南昌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490.4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6%。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基本支出388.42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9.2%;项目支出1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0.8%。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