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林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5-02025 生成日期 2015-12-31 公开日期 2015-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按照年初各项工作部署,以实施“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重点,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了林业园林各项工作,2015年9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和江西省林业厅研究决定,授予我县“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这是我县自2012年以来连续4年获此殊荣。2015年9月,我县获得全市2014-2015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三等奖。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建设上水平。

一是17个招投标项目推进情况:全面完成横岗安置房小区、澄湖北大道东拓、利用安置房小区、东岳安置房小区、小蓝大道(迎宾大道-金沙二路)、南店安置房小区、万湖安置房小区、小洲安置房小区、河下安置房小区、大洲安置房小区、张坊安置房小区、玉沙安置房小区、芳草路(金沙大道-金沙二路)等绿化工程和南昌县校园、庭院、单位等其他绿化提升工程,共栽植各类乔、灌木25万余株,栽植绿化面积42万余平方米。二是银三角立交桥市政景观工程:已全面完成一标段73432㎡地块清表及垃圾外运、370株树木移植、13000㎡挖除树木和绿化带、2964m砖砌排水沟、六处过路顶管、10.7万方种植土供应和整地造势以及3212m绿化给水管。苗木采购、栽管公开招投标工作已完成。供苗中标单位江西辉煌园林公司,栽管中标单位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是县委、县政府重点调度的11项工作:县纪委银三角廉政中心绿化、莲塔线移树工程、向塘中学移树工程、雄溪河播散草籽工程、105国道移树工程、东新乡苗圃、沿河路快速道、昌南大道南延段、汇仁大道、金沙三路、5个地铁口等树木移植工作已全面完成。四是农村绿化:①全面完成农村“千万树木进千村”植树工作村庄73个。共栽植各类绿化树木12万余株。②“森林十创”绿化完成塔城乡南洲村、莲塘镇墨山村和黄马乡南安桐树下3个森林村庄和县看守所森林单位。③完成新增花卉苗木基地面积2375亩。④完成迹地更新补植补造 200亩。⑤完成封山育林工程1000亩。⑥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500亩。⑦完成古树名木保护117株。五是妥善处理好了以下历史遗留问题:①黄马街绿化遗留问题;②检察院黄马基地绿化遗留问题;③金沙二路等道路绿化聘请机械、人工验收等遗留问题;④完善前期有关手续。六是按照“重大工作项目化、项目实施目标化、目标管理责任化、责任落实时效化”的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梳理。已全面完成54个项目,其中造林绿化项目21个、其他重大工作33个。七是全面完成了县园林所划出、人员、机械划分等有关“三合一”工作。八是谋划实施“三看”及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九是森林防火、湿地候鸟保护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了我县2014-2015森林防火重点期期间,无森林火警的发生,我县荣获全省“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在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防火演练比武中,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荣获全市第二名。在今年清明节、中元节期间,确保了我县无森林火警发生。②经过对湖区实地查看,我县境内没有发现天网、投毒、猎捕现象,也未发现死亡候鸟情况;开展了“爱鸟周”宣传;针对三湖保护区非法围堰,由江县长带队,水利、湖管、公安、乡镇等单位参加进行了两次集中铲除。③彻底根除了我县疫情,得到省、市认可(全省仅四个县),加强了排查力度,对发现濒死疫木及时除治,集中焚烧。十是全面谋划未交付绿化地段管护和城区道路补植补造和提升改造工作。十一是妥善处置县苗圃改制后职工上访稳定问题。

(二)注重学习,高标准打造,切实加强城乡绿化工程项目程序化、精细化。一是继续学习借鉴红谷滩新区、高新开发区等兄弟县(区)的园林绿化运行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南昌县林业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好工程项目前、中、后全面监管,高标准规划,统筹谋划建设和管护,强化责任分工,做到工程项目制度化、程序化、精细化。

(三)对照指标,高品位创建,着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参与南昌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南昌市40个《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顺利摘得国家森林城市这块金牌。

(四)全力做好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无重特大事件发生。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强化巡山排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绿化树种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控除治;加强野生动物和越冬候鸟湿地保护工作,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实现无重特大恶性事件发生目标。

二、2016年工作打算和安排

2016年,我局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为引领,全面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全省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和解决落实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各项指标,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形象。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城区部分绿化

 1.城区绿化新造工程:一是小蓝大道(金沙三路-金沙四路)两侧红线外绿化;二是工业一路(小蓝大道-汇仁大道)道路绿化;三是定岗大道北延(莲八小-大湖之都)道路绿化;四是振兴南广场绿化。

2.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一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①小蓝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②莲南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③莲武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④定岗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⑤体育馆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⑥手托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⑦斗柏路社区绿化提升工程;⑧万坊社区绿化提升工程。二是城区单位庭院绿化提升:①环保局及小蓝分局绿化景观工程;②林业局绿化景观工程。

3、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补植补造工程:重点对昌南新城、小蓝经开区、莲塘城区、银三角管委会和澄碧湖公园及周边、澄湖北大道等重要节点补植补造。

  • 农村部分绿化

 1、“千万树木进千村”工程计划实施111个村庄。

2、“森林十创”绿化计划实施森林社区5个、森林校园12个、森林小区1个、森林单位5个。

3、乡村道路绿化计划实施21条乡村道路。

4、森林抚育建设计划实施1000亩。

5、花卉苗木基地建设计划发展1800亩。

6、速生丰产林建设计划发展400亩。

7、古树名木保护计划实施133株。

8、推进全县特色小镇建设。计划在莲塘镇、向塘镇、黄马乡、塘南镇、南新乡等重点绿化。

9、提升打造塔城派出所、莲塘镇墨山街小学、塘南镇篁山小学、蒋巷镇五丰小学和东新乡大洲村生态墓园绿化建设。

10、房前屋后绿化项目由县政府供苗,乡镇组织实施的方式采取政府公开挂网采购的方式全力打造精品绿化。

11、新莲塔线、黄马乡部分道路绿化项目。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造林绿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开发区、新区、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绿化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通过建立工程建设首长负责制、层级包干制、部门责任制,将绿化工程建设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绿化工程建设走在全市的前列。

2、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乡镇(开发区、新区、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围绕绿化工程建设重点,狠抓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精心打造一批上水平、出风景的精品亮点工程,并将其串成串、连成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照县下达任务,将其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村组(社区),落实到山头地块、路段小班。要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尽快完成规划设计,划定绿化用地,落实施工主体等工作,确保在201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3、科学实施,精心管护。各乡镇(开发区、新区、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对列入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建设任务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上报县、市森建办批复后或县森建办批复报市森建办备案后予以实施;对一般绿化项目,县森建办完成规划设计后要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备案。对列入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县森建办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实力强、信誉好、技术精的施工主体,并要进一步严格监理制度、落实监理人员,督促、指导施工主体按照建设标准按时、高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各乡镇(开发区、新区、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在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关口的基础上,将绿化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坚持“谁栽植、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强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损毁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绿化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开发区、新区、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建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大力宣传,保障2015-2016年度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5、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县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对完成任务的查实效、对正在实施的查进度、对没有到位的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查责任”的“四查”原则,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县绿化委、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绿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成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适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三方验收作为兑现工程资金的依据。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和工程建设质量较差的予以通报批。

 

 

南昌县林业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