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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2015年第三期“诚信红黑榜”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5日     浏览次数: 人次     作者:JX_SS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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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5年8月24日,南昌县文明办、南昌县人社局、南昌县法院联合发布了南昌县2015年第三期“诚信红黑榜”。南昌县辖区的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南昌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江西生物药厂等3家2014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A级单位(详见赣人社字〔2014〕463号文)被列入“红榜”, 熊承琪等9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黑榜”,截至目前,2015年南昌县共发布了2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014年劳动保障诚信登记AAA级单位

1.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

2.南昌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3.中牧实业股份江西生物药厂

(信息来源:赣人社字【2014】463号文件)

南昌县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南昌县人民法院)

1.姓名:熊承琪

执行依据案号:(2014)南银民初字第157号

执行案件号:(2014)南银执字第6号

未履行标的额:151.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2.姓名:刘文娥

执行依据案号:(2014)南银民初字第157号

执行案件号:(2014)南银执字第6号

未履行标的额:151.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3.姓名:熊俊

执行依据案号:(2014)南银民初字第157号

执行案件号:(2014)南银执字第6号

未履行标的额:151.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4.姓名:叶怀明

执行依据案号:(2012)南民初字第318号

执行案件号:(2013)南执字第123号

未履行标的额:30.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5.姓名:叶福春

执行依据案号:(2012)南民初字第318号

执行案件号:(2013)南执字第123号

未履行标的额:30.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6.姓名:黄少萍

执行依据案号:(2009)南民初字第364号

执行案件号:(2011)南执字第267号

未履行标的额:20.4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7.姓名:刘根元

执行依据案号:(2007)南武民初字第15号

执行案件号:(2008)南武民执字第17号

未履行标的额:45.8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8.姓名:黄利群

执行依据案号:(2013)南银民初字第70号

执行案件号:(2014)南执字第10号

未履行标的额:7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9.姓名:陈云霞

执行依据案号:(2013)南银民初字第70号

执行案件号:(2014)南执字第10号

未履行标的额:7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南昌县文明办、南昌县人社局、南昌县法院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