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5年06月12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5-01366 | 生成日期 | 2015-06-12 | 公开日期 | 2015-06-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上半年全县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南办字【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核心增长极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创建工作,夯实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整体效能,努力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上半年,我局主要抓了六项工作的落实。
一、提升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根据上级的安排,对涉及民政部门的12项工作任务,作了安排,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结时限。下发了《关于落实2015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南民字【2015】39号)文件,使民生工作任务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52号),就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整治范围、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时间安排作了明确。
二是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我们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南昌县2015年度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38号)文件,抽调监察、信访、人社、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进村入户检查,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民字【2015】47号)文件。截至2015年5月全县共有享受城乡低保户27680户43611人,发放资金4475.5055万元。其中城市5293户10895人,发发资金1638.5855万元。农村22387户32716人,发放资金2836.92万元。
三是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按照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推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提升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三方网上同步结算。截至2015年5月,全县共有享受医疗救助的3452人次,发放资金683.358万元。其中城市713人次,发放资金145.0754万元。农村2679人次,发放资金538.2826万元。同时,为尿毒症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免费治疗910人次,发放金额58.92万元。
四是提高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提高补助20元,城镇达到335元,农村达到296元,全县有享受对象93人,其中享受定期定补救济的81人,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济的12人,截至2015年5月已发放补助资金1.3945万元。
五是提高敬老院在院老人供养标准。为提高在敬老院老人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生活费,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下发《关于拨付2015年乡镇敬老院在院老人伙食费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29号)文件,下拨全年补助资金53.28万元。同时为莲塘镇等4所乡镇敬老院拨给维护和购置设备资金12万元。
二、深化双拥优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创建双拥模范县“六连冠”工作。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各项创建指标考评要求,将考核标准细化分解落实到工作中,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做好驻县部队节日走访慰问、随军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工作,已顺利通过了省双拥考评组考核。
二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义务兵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兑现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字【2015】45号)文件,今年优待标准有所提高,优待范围有所改变。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优待金制度。明确了优待标准,由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标准发放,即义务兵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0384元,进疆义务兵每人每年优待金为20768元,进藏义务兵每人每年优待金为31152元,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优待的基础上提高20%,即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2469元,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优待的基础上提高30%,即每人每年优待金为13499元。“三属”(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户每年优待1000元。在乡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优待金为500元。全县共有享受优待的对象1224人,发放优待金1087.66万元。
三是下拨部分优待抚恤补助资金。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民发【2014】33号)文件精神,2015年南昌县财政局 南昌县民政局下拨四项补助资金,共1713.4909万元。一是下拨“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628人,发放资金779.9729万元;二是下拨农村籍退役老兵老年生活补助2503人,发放资金278.301万元;三是下拨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农村459人,城镇无业45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企业下岗人员76人,共580人,发放资金352.887万元。四是下拨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和城镇无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共397人,1955年农村籍城镇无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9人,共416人,发放资金302.315万元。
三、强化防灾减灾应急工作能力
一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主题,实行科普减灾,依法应对,在全国5月12日第七个防灾减灾期间,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通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是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南昌县财政局、南昌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2015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14号)文件,为全县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拨款280万元。
三是提高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标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制度实施意见》(赣民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因灾死亡人员每人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发给死者直系亲属作为一次性补助。
四是下拨临时救助资金。南昌县民政局下发《关于下拨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南民字【2015】33号)文件精神,为187户发放2015年1-4月临时救济资金24.38万元。
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事务的管理
一是完成了全县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新当选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提升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了履职能力。完善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协商意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居)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二是落实社区办公用房。根据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用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14】41号)精神,新建住宅小区均按规定兴建了社区办公用房,截至2015年5月新建的住宅小区按规定报批7处。
三是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南昌县财政局、南昌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5】22号)文件精神,截至2015年5月为全县1106名孤儿,其中城镇89名、农村1013名、残疾孤儿4名,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34.4万元。
四是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015年继续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根据县财政局、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15年1-6月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的通知(南财社【2015】4号)文件,发放高龄老人补贴1247.0505万元。
五是发放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为农村离任“两老”人员714人,发放半年生活补助资金87.95万元。
五、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健全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地名信息管理制度、地名命名更名制度。规范地名使用,净化地名环境。下发了《南昌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是做好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研,积极做好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完成了乡镇勘界收尾工作以及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检任务。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创建机制,巩固和扩大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边界环境。
三是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南昌县开展整治丧葬陋俗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期间开展了“禁鞭、禁燃、禁售”三禁工作,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实施方案,首次在县殡葬管理所公墓区实施了“三禁”工作,免费向祭扫群众发放鲜花3万余支,绢花4千余支,黄丝带1万余条,换回祭品4千余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夯实民政能力基础管理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工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了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教育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南民字【2015】55号)文件,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民政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落实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服务零投诉。全力做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了“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建设,做好综治信访安全维稳工作,维护民政系统和谐社会。
三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县创建办公室的要求,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成立了七个分指挥小组,确定了指挥长、联系人,并下发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字【2015】30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南民字【2015】31号),对每个指挥小组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作了规定,有的指挥小组还撰写了实施方案,从而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参与了创建文明单位热线及房屋征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特别是核查、入户调查,感到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二是对特殊人群取消低保待遇难度、阻力较大。三是殡葬改革推动实施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继续加大核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临时救助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三是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督导各乡镇做好星级敬老院创建的各项工作。
2.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以模范县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采取有效办法,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推进养老机构换证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力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业建设,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做好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补助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多元主体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老年养护机构和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积极建设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督促县社会福利院尽早投入使用。
4、全面启动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准备阶段,我们已经做好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组建队伍、购置设备等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现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我县将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地名普查目录。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按照县里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地名普查11大类地名明细分类表》,全面搜集本单位辖区内的所有地名,制定地名普查目录;二是做好第三方专业公司的招投标工作。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定提供地名普查技术服务;三是做好地名标准化和地名设标工作。以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配合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辖区内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按照《南昌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命名程序上报,尤其是莲塘镇、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银三角管委会、东新乡(昌南新城)是我县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区域,各类地名较多,也是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和检查的重点区域,因此要高度重视。目前,我局正在对莲塘镇133块缺损路牌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完成后将进行路牌设置工作。四是配合第三方专业公司做好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在地名普查数据采集时,各乡镇要指派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带领专业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数据采集。
5.切实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民政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围绕管好、用好民政资金,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审核、审批、分配、使用等监管程序和制约机制,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力度,做到规范操作、透明运行。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一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南昌县民政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