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5-01922 生成日期 2015-04-16 公开日期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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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县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县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目标和统计中心工作,以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决遏制“四风”顽疾反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深化统计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县全力实施四大“三年强攻计划”、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讲规矩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县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严格执纪,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统计纪律,严肃干部管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三)严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领导干部必须坚定执行、模范遵守,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要放在第一位来遵守。要态度鲜明、不折不扣地教育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县委政令畅通。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

(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局党组要在统筹谋划部署、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等八个方面坚持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局纪检专干要积极配合纪工委在认真组织协调、深化监督检查、协助查办案件、加强责任追究、树立良好形象等五个方面监督责任的落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关于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开展“六项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廉洁机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落实机制、报告机制、考核制度、成果运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五)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局党组承担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必须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纪检专干要在纪工委的指导下主动承担监督责任,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隔岸观火”。两者必须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力度统一”,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动手”的良好局面。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统计系统作风建设

(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在纠正“四风”问题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按照县委部署一抓到底,决不能让不良作风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敛财等行为发生,继续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严防“四风”反弹。

(七)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推动统计系统作风建设。局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统计核心价值观作为干部职工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成为统计人的职业操守。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作用,传播“真实统计、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的正能量。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科学严谨、认真细致”的苏区调查精神,在统计工作中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统计系统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统计形象。

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八)突出依法执纪重点。严肃查处统计系统“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组织纪律的行为;查处发生在重要岗位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行为;查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行为。尤其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九)有效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改变执法观念,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数据腐败行为。建立各乡镇统计站自查与县统计局抽查相结合等常态化机制、加大对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推进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在技术手段上遏制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纪检专干要配合协助纪工委监督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牢牢抓住统计部门各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大的重点岗位,加强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的监督,遏制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十)加强信访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5类分类标准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研判和处置能力,并及时将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处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统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函询等形式进行信访监督,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的目的。

(十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在风浪考验面前坚如磐石,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忠于职守,秉公执纪。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严、细、深、实,打造一支干净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