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惠泽饲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A20/2015-01785 生成日期 2015-04-08 公开日期 2015-04-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一)基本情况

当事人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向塘镇综合场地段非法填土,建饲料厂,目前已填了部分场地,但未硬化,工程未完工。根据县土地测量队出具的测量结果和信息中心出具的土地分类面积表,占地总面积2407㎡(3.61亩),均为农村居名点用地。经规划科核实,该宗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执法大队已经对该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属于未报即用的违法事实。

(二)、处理情况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对非法占用的非耕地240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7元的罚款,共计16849元整。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南昌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