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维明、秦贵生同志职务任职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5年01月26日
信息索引号 | A20/2015-01307 | 生成日期 | 2015-01-26 | 公开日期 | 2015-01-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报来《关于洪维明、秦贵生同志任职备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洪维明同志任南昌县环保局环保一科副科长;
秦贵生同志任南昌县环保局环保二科副科长。
中共南昌县委组织部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