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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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A20/2014-01325 生成日期 2014-02-13 公开日期 2014-0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 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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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新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办公室 

                                              2012年12月24       

南昌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新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打造核心增长极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南昌县关于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我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改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南昌县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

二、考核评价机构及程序

(一)考核评价机构。县政府成立县金融机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对金融机构的考评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办公室按年度对考核对象实施考评,领导小组提出考核评价的初步意见报县政府核定。各金融机构在阳历年后20天内向办公室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同弃权。考评领导小组在2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评。各金融机构申报材料涉及的数据应与其上报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以金融机构投放于南昌县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的实际贷款(不含贴现)、财税贡献、政银企合作等为依据,按基础总分120分进行量化考评,其中总量指标基础分40分、结构指标满分30分、财税贡献指标基础分25分、政银企合作指标基础分15分、其他指标满分10分。

(一)总量指标(基础分40分)

1.贷款增量指标(基础分15分)

以各金融机构上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数平均数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15分,未完成的,每下降1000万元减0.1分,最低为零分。贷款增量是指当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数平均数与上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术平均数的差额。每增加2000万元,加0.1分,加分上不封顶。

2.贷款增幅指标(基础分10分)

以各金融机构上年贷款增幅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10分,每减少1%0.2分,最低为零分,每增加1%0.1分,最高加10分。

贷款增幅=(当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术平均数-上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术平均数)¸上年月度贷款余额算术平均数×100%

3.存贷比增幅指标(基础分15分)

1)以各金融机构本年度存贷比与上年度存贷比的比较值为考核依据。达到去年基数的得1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为鼓励各金融机构利用其他地区资金投向我县,形成资金洼地,对存贷比达到或超过75%的分支金融机构,另加5分;当达到80%时,每增加1%,再加0.5分,最高加10分。对法人机构达到70%的,加5分,每提高1%,再加1分。

(二)结构指标(满分30分)

1.新增涉农贷款比重指标(满分10分)

在我县涉农贷款新增量占全县涉农贷款新增量的比重最高的金融机构,得满分10分;其余金融机构按其涉农贷款新增量与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新增量的比例计算得分,无增量则不计分。(为了不重复计算,涉农贷款余额中剔除中小企业贷款)

涉农贷款指“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2.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指标(满分10分)

在我县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量占全县中小企业贷款增量的比重最高的金融机构,得满分10分;其余金融机构按其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量与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量的比例计算得分,无增量则不计分。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

3.新增支持(拟)上市企业比重指标(满分10分)

对我县拟上市企业(包括县金融办列入拟上市后备企业)新增贷款的均得基础分5分,在我县拟上市企业发放贷款增量占全县对拟上市企业发放贷款增量的比重最高的金融机构,得5分,其余金融机构按其拟上市企业贷款增量与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拟上市企业贷款增量的比例计算得分,无增量则不计分。

(三)财税贡献指标(基础分25)

1.年度上缴税收增量指标(基础分10)

当年上缴税收(不含代扣代缴税收,以下同)保持上一年基数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万元加0.2分,每减少50万元减2分。

2.年度上缴税收增幅指标(基础分10分)

当年上缴税收比上年增长达20%的得基础分10分。超过20%以上部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10分,增幅低于20%的,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未增长得零分。

3.金融机构招商引资指标(满分5)

金融机构通过服务企业,当年引进企业落户到南昌县,且企业银行基本户与税务注册在我县的,每引进一家企业加1分,满分5分。

(四)政银企合作指标(基础分15分)

1.新增政府性重点项目贷款指标(基础分5分)

当年新增了政府性重点项目(指以政府投资为主的)贷款的均得基础分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0.5分,加分上不封顶。 

2.参加融资推介指标(满分4分)

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银企各类融资推介活动得4分,未按要求参加每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银企对接任务指标(满分3分)

在银企对接活动中,县政府下达了目标任务的,完成任务得3分,其余金融机构按其完成任务比例计算得分。

4.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服务活动(满分2分)

每年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融资对接服务活动需提供文字方案和活动影像记录资料由县金融办确认。

5.银担合作指标(基础分1分)

对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担保机构开展了业务的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00万得0.2分,加分上不封顶。

(五)其他指标(满分10分)

1)在《南昌县金融》上发表稿件的,每篇计0.5分,最高加至5分。

2)按时参加各项金融工作有关会议(活动)的,经县金融办考核计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资料的计3分,每缺一次扣0.5分。

四、考核奖惩

(一)根据考核审定结果,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出一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一名,奖金8万元;三等奖一名,奖金6万元。同时设立八个单项奖:1、重点项目推进奖一名(指全年重点项目贷款增量得分最高),2、支农服务奖一名(指涉农贷款增量得分最高),3、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奖一名(指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得分最高),4、最佳存贷比奖一名(指新增存贷比指标得分最高),5、新增贷款总量最高奖一名(指新增贷款增量得分最高),6、拟上市企业融资服务奖一名(指发放拟上市企业贷款增量得分最高),7、财税贡献奖一名(指财税贡献得分最高),8、最佳银担合作奖(指银担合作指标得分最高),每个单项奖奖金1万。

(二)从总分排名第四名开始,对各银行考核所得总分,按每分200元计算各银行所得考核奖励。

(三)综合服务奖:全县金融机构本年度存贷比较全省当年平均存贷比提高2个百分点,奖励县人民银行和县银监办各5万元。

(四)以上各奖项奖金的40%用于奖励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其余60%由金融机构自行分配给相关人员。

(五)每年在全县金融机构中评选出20名工作突出的个人,授予“南昌县金融工作先进个人”,并以资鼓励。

(六)总分前三名的获奖单位同时授予“南昌县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抄送获奖金融机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七)新入驻不足一年的金融机构不参加当年的考核,按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补,下一年度纳入考核范围。

(八)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在当年的第一季度拨付兑现。

五、其他事项

(一)金融机构(单位)须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数据由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金融办负责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凡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金融机构,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办法自2012年元月1日开始施行。